学位
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颁发的证明
学位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术机构或高等院校,根据学习者的专业知识,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称号,表明学习者曾受过的教育水平,或已达到的学术水平等级的称号。
中国学位制度的产生可追溯到隋唐的科举考试,中国学位制度的历史已达1300多年。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建立。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完善,中国逐步建立起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三级,普通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涵盖12大学科门类共54种学位在内的学位类型体系。除此之外,还包括教育学位和宗教学位。不同国家学位的划分有所不同,如美国学位基本分为4级副学士学位、学士、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而日本英国等学位结构则分为三级。
学位制度是当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是关于各种学位的构成,各级学位代表的学力以及学位授予资格的系统规定。在科技,人才竞争激烈的今天,学位制度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乃至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国学位制度在发展与交流中相互借鉴,形成了一些惯例和共同点,但由于学位制度是在各国特有的历史环境和高教传统中逐渐形成的,所以都保留了本国的特色,各国之间又有明显的差异。
历史背景
中国学位教育的产生可追溯到隋唐的科举考试,中国学位教育的历史已达1300多年。中国的学位制度最主要还是继承了我国传统的科举制,在传统科举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本土化、中国化的结果。
据史料的整理与分析,我国最初学位产生于选举制之中,学位的真面目只不过被选举制所遮蔽。就进士功名而言,后世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之分。虽然都称为进士,但其中的差别,不仅表明了学术水平的不同,而且更决定了授官高低与迟缓。即使同一级别的进士,也有状元、榜眼、探花三种不同层次的划分,其代表的学术水平也各不相同。中国清末以前通过科举所授予的科第名位就是中国古代学位,许多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对中国的科举印象深刻,并将科举所获得的“科第名位”与西方学位相提并论。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作者将科举的三种功名(秀才举人进士)视同于西方的三级学位(学士、硕士、博士)。在现代,许多西方学者在谈到中国的科第名位时仍沿用学位的提法。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曾指出:“绝大多数法国学者认定生员、秀才为‘学士’,举人为‘博士以下学士以上的资格(即硕士学位),而进士为‘博士”’。
学位制发展
国内
学位的产生
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冲击下,被迫打开国门,中国原有的教育机构、教育制度以及所形成的价值观逐渐开始动摇。大量基督传教士涌人中国,在中国仿照西方大学开办了很多教会大学,中国最早的教会大学,当推北京燕京大学前身之一的潞河书院,西方的学位授予制度也开始同步引入中国,近代中国学位及学位制度便在他们的办学活动中开始孕育。在学位制度建设方面,留学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由于留学生出国潮流的走向不同,导致他们回国后学位及学位制度的引入,不是采取单一的模式,呈现出最初仿日本,之后仿德法两国,最后借鉴美国多元化办学的特点,因此,中国学位制度的发轫最初是以中国的科举制度为基础,之后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和借鉴西方现代学位制度的结果。
学位的确立
科举制度在1905年废除后,传统书院和官学陆续改办为新式学堂,但是中国人对西方的学位及学位制度仍然知之甚少,依然把“奖励出身”看作科举和任用官员的标准,自1906年起,学部先后主持或审核了国内3所大学堂及各类高等专科学堂毕业奖励考试,并授予56名进士出身,1885名举人出身。高等教育机构毕业生获取“进士”“举人”的人数以及归国留学生通过考试被赏予的“进士”“举人”越来越多,而“官缺之增设有限,学生得官以后仍复置之闲散”,1912年之后,教育部颁行的《大学令》中规定,大学各科毕业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授予毕业证书,“得称学士”,“大学院生在院研究,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经大学评议会及该生所属某科之教授会认为合格者,得遵照学位令授予学位”,此后,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应运而生,并逐渐丰富与完善,推动了中国学位制度走上了体系化的轨道,从中国学位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来看,中国学位的产生是对中国科举学位的吸收和继承,对现实社会需求的考虑,以及对国外教育经验的借鉴共同形成的。
国外
公元前387年左右,古希腊柏拉图的学园就有授予学位的最初形式*而比较正规的学位授予制度则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公元 1150年*巴黎大学授予了第一种学位——神学博士,不过,那时的学位只是一种荣誉称号,而不是真正的学术水平标志,具有现代意义的学位授予制度,始于19世纪的德国,1801年根据时任教育部长卡尔·威廉·洪堡的建议,创立了柏林洪堡大学,在"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和"学术自由"的原则下开创了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先河,到19世纪中后期,德国短短的几十年研究生教育,极大地促进了本国的科技发展,使德国跃升为世界科技中心,成为当时世界上拥有科学家最多,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19世纪后期,研究生教育及学位授予制度在美国走向成熟,这种高等教育新体制继承了德国大学的各种功能,改变了德国学徒式的培养方式,完善了人才培养的结构体系,使美国高科技人才储备很快达到了德国的水平,为20世纪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发挥了巨大作用.
分类
中国
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建立。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完善,中国逐步建立起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三级,普通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涵盖12大学科门类共54种学位在内的学位类型体系。除此之外,还包括教育学位和宗教学位。
教育学位
职业教育领域对学位的诉求由来已久,随着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政策的落地,本科职业教育学士的授权与授予也紧随而至,此举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设置与学位授予成为现实。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实现职业教育在办学层次上的重大突破。在实践层面,截至 2021年8月,教育部已批复33所职业院校开展本科职业教育试点,本科职业教育由此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2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及管理纳入现有学士学位体系, 这使得本科职业教育学位授权与授予有了根本遵循,也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正式起步。
宗教学位
宗教院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宗教院校学位名称由宗教名称、学科名称、学位等级三部分组成。宗教院校学位名称由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确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申请攻读宗教院校上一级学位,一般应当先取得下一级学位。
国外
美国
美国的学位层次虽然名目繁多,但基本上分为4级,副学士学位社区学院2年毕业授予。学士大学本科4年毕业授予。硕士学位:本科后学习1~2年授予,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博士学位:获硕士后再学习3年以上可授予。在众多的博士专业中,博士学位有64种之多,基本上可分为3类,即研究型博士、专业型博士、跨学科博士。研究型博士(哲学博士)是一种学术性学位或称研究性学位,侧重于创造性的科学研究。专业型博士属于应用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文理相关的专业领域,如工程博士、工商管理博士、行政管理博士、教育学博士、心理学博士等。第二类如文科博士、理科博士、医学博士等。授予在某个专业或学科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学者"跨学科博士即交叉学科博士,如生物工程博士、生物化学博士、天体物理学博士等,大多是由在科技前沿领域从事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学者所获得"此外,还有研究生中间学位和博士后教育。
日本
学士、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3级,与美国类似,博士学位又可分为课程博士学位和论文博士学位两类,1993年修订研究院设置基准,对硕士、博士修业年限及夜间授课所要求年限均有了变动,对成绩优异者可缩短修业年限。
英国
英国现代学位结构大体分为三级,即学士、硕士和博士,每一级又分若干等级学士学位是英国高等教育的第一学位(又叫初级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 3~4年(医学为5~6年),通常又分为荣誉学位(又叫专门学位)和普通学位(又叫及格学位)。前者又分为三级,研究生一般只在获得荣誉学位的前2个级别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硕士学位是指在研究生院中经 1~2年学习和研究而获得的学位,分为专业硕士学位和研究硕士学位(又称哲学硕士学位)两种。获得专业硕士学位后,在研究生院继续1~2年的学习和研究,可申请获得哲学硕士学位。该学位既可直接注册攻读哲学博士学位,作为哲学博士学位的预备阶段,又可作为终结性学位。博士学位分为哲学博士学位、名誉博士学位、高级博士学位。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由CNAA授予学位。
法国
法国的学位等级非常复杂,大学第一阶段(2年)合格者可获“大学普通学习证书”,第二阶段的第一年学习合格,可获得学士学位,第二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硕士学位,第三阶段设有不同的学位证书,一种是学习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学制一年,合格者可获“高等专业学习证书”,毕业后直接就职工作,另一种是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才,合格者可获“深入学习证书”,并同时取得注册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博士学位阶段的学习一般需要2~3年,法国博士文凭种类繁多,有大学博士、第三阶段博士、工程博士和国家博士,但是1984年,法国通过了新的博士学位条例,博士改称冠以毕业学校名称的“某某学校博士学位”,对于申请成为大学教授者,设立“指导科研资格”法国的学位制度不断得到调整和改革,并逐渐得到完善,为社会提供各类人才,并与大多数国家博士学位对等,便于国际学术交流。
德国
德国是现代意义的学位授予制度发源地,其核心学位是博士,大学本科毕业授予大学毕业文凭,其程度相当于别国的硕士。博士学位不通过课程学习,而通过科研和科研训练获得,通常在三年以上。博士的全称因专业不同而异,有工学博士、自然科学博士等,获得博士学位者若打算在大学任教,还须获得“讲授资格学位”,德国只设硕士、博士两级学位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差异太大,影响了其竞争优势,因此近年来也在不断改革,与国际学位对等,1998年新的《高等教育总法》决定设立国际承认的毕业文凭,即高校可开设学士课程和硕士课程,大学和高专都可颁发学士、硕士学位。文化部长会议将学位划分为:偏理论型专业的文学学士和硕士、理学学士和硕士,偏应用型专业的学士学位。
学位授予
学位是一个国家用来衡量和评价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准,主要体现的是学术方面的能力。学位制度是一个国家或一所大学以学术水平为衡量标准,通过授予一定的称号来表明专门人才知识与能力等级的一种制度。
《学位条例》第三条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所有学位申请者必须达到此学位等级的所有要求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
中国的普通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少数院校的少数专业为五年,医学院校一般为五年。《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成绩优良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具备如下的学术水平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较好地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中国高等院校的研究生一般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类。硕士研究生又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或三年不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不同的高校可根据硕士研究生选拔的方式不同作一定的调整,例如,在职研究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了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学术方面,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对于博士研究生,不同高校根据博士选拔方式,规定其学习年限,学习年限有长有短,例如《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982—1983学年度第22次校长工作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指出,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直接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和本校在校优秀硕士生被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他们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请。目前,一些高校规定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了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学术方面要求,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副学士学位
副学士学位(Associate Degree)也有译为准学士学,最早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英国。1865年,德汉姆大学将这个学位授予中学毕业后又上了两年大学的学生。在美国,由芝加哥大学校长威廉· 哈珀最先提出,他指出:“那些天生不适合获得学士 学位的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可以自然而不失脸面 地终止学习。”1892年,他把四年制的芝加哥大学分为两部分,一、二年级学生进入专科学院学习, 三、四年级学生则进人大学学院学习。1896年,专 科学院和大学学院分别改称为初级学院和高级学院,1899年把发给在初级学院完成两年学业学生 的证书改称为副学士学位。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尚未开展副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可见,副学 士学位的试点工作十分迫切,必将是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之一。
分类
鉴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大都属于综合性多科学校,参考美国社区学院副学士学位的分类,副学士学位可以分为文学副学士学位(AA,associate in arts)和理学副学士学位(AS,associate in science)两类。
授予
1.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总排名,前5%者人选。 申报副学士学位的学生原则上英语应当通过国家三级考试。无补考情况,且道德品质较好。
2.在专业中开展学位考核工作,即进行基础 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 按专业人数的5%确定。
3.考虑到目前的专业设置,可以跨系组建某 专业答辩委员会。一般情况下,答辩委员会主席应 是教授或者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5—7人组 成,其中至少有1一2人为校外专家。
中国学位认证
2018年7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凡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即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将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
常见误解
学位与学历
学历概念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学历注册证书分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
学位概念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中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区别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博士与博士后
博士概念
博士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称呼,同样也可用来称呼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特指获得过博士学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称为某某博士。主要通过拥有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拥有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相关科研机构举办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士、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级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1983年10月19日,我国首次培养出了第一批文科博士。
博士后概念
博士后,是指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职务,一般是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人员。
区别
博士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称呼,而博士后不是学位,而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经历。
相关概念
学位服
学位服,即学士学位获得者在参加学位授予仪式时的服装,主要用于毕业典礼等庆典活动中彰显学校地位的特色礼仪服饰。它不仅是学位的有形标志,同时还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目前中国大学学位服主要有教育部制定“94版学位服”、各高校修改版学位服和自主设计学位服3个发展方向,亦有少数高校不使用学位服或使用特殊学位服。学位服既要体现统一设计背后的国家权威,又需要凸显学校的文化特色;既需要遵从礼服设计的庄重严肃,又需要容纳呈现差异的配色及配饰;既需要体现以长袍为特色的大学传统,又要在不同程度上融入中式图案和风格。
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是指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毕业时取得学士的必修课程。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时,应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核。学位课程一般为三门,包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双学位
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第一专业,即指学生入学时所选专业)获取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第二专业,即指学生入学后兼修的专业)而获取的学位。主修专业与兼修的第二专业分别为不同的学科门类。
参考资料
..2023-12-25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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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Forbidden.中国政府网.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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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2024-01-05
什么是学位课程.福建医科大学.2024-01-05
..2024-01-05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学位制发展
国内
学位的产生
学位的确立
国外
分类
中国
教育学位
宗教学位
国外
美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德国
学位授予
副学士学位
分类
授予
中国学位认证
常见误解
学位与学历
学历概念
学位概念
区别
博士与博士后
博士概念
博士后概念
区别
相关概念
学位服
学位课程
双学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