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参事室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的通知》(湘编〔2016〕1号),湖南省参事室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省参事室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为巩固和发展新生的人民政权,为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期间,参事受到不公正待遇,参事工作受到极大冲击,处于停滞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参事工作得以恢复。
198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8号),明确了新时期参事室的性质和任务,改革了参事任职办法和选聘参事的条件与对象,参事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聘期五年,聘任制参事主要是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爱国人士中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和专家型厅局级领导干部。截止2010年,省政府共聘任了101名参事。从1992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定期召开参事座谈会,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00年6月机构改革以后,省参事室与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参事业务处、文史业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参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时期参事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9年12月,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参事室为省人民政府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
几十年来,参事室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逐步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新老参事团结合作,各展所长,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参事建议》和《情况反映》。参事们还充分利用在港澳台和海外亲朋故旧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统战联谊,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为促进祖国统一贡献了力量。
单位职能
(一)组织和支持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统战联谊活动。
(二)承担馆员的选聘和服务工作,为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有关待遇。
(三)组织和支持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和文化交流活动。
(四)组织和支持馆员围绕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
(五)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统战工作。
(二)参事业务处。
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参事的统战联谊工作。
(三)文史业务处。
组织馆员进行文史、诗词和
书画艺术研究与创作,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组织馆员开展海外联谊活动。
(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参事的选聘、续聘、解聘和馆员的选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