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选(?-1627年)是明朝政治人物,阉党和东林党党争的中心人物之一。他被授予刑部
主事的官职,并与官员
刘复初、
李懋桧一起争夺
郑贵妃、
王恭妃的册封事宜。
慈溪市人。
万历中期,和
叶向高一起考中进士。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和官员刘复初、李桧一起争郑贵妃、王恭妃册封一事。
给事中邵庶请禁诸曹言事,李懋桧抗疏力争,遭贬官。刘志选对
朱翊钧说:“陛下懋桧,使人口结舌,蒙蔽耳目,非国家福也”。万历帝大怒,将他贬作福
宁州判官。不久,迁任
合肥市知县。遭贬官回乡,家居长达三十年。
朱常洛、
朱由校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员都重新启用。刘志选回到朝中后,被任命为南京工部
主事,不久升迁为郎中,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刘志选渴望快速加官进爵,上疏追论“红丸”,极力诋毁
孙慎行,称其不道德。这一疏奏正中
魏忠贤下怀。魏忠贤窃喜,在
天启五年9月,任命刘志选为尚宝少卿。之后,刘志选仍再次弹劾孙慎行。
天启六年,出任顺天府府丞。冬季十月时,上疏弹劾
张国纪。当时有匿名榜张贴在厚载门,榜上列举了列忠臣贤臣,和他们的党羽七十多人。魏忠贤遂怀疑这张匿名榜单系出自张国纪等人之手。
邵辅忠、孙杰谋因此大兴牢狱,残酷迫害东林党人。
刘志选上疏称颂《要典》,说:“命德讨罪,无微不彰,即尧、舜之放四凶,举元、恺,何以加焉,游、夏无能赞一词者”。并极力诋毁王之采、
孙慎行、
杨涟、
左光斗,但极力称赞刘廷元、
岳骏声、
黄克缵、徐景濂、范济世、
贾继春、
傅櫆、
陈九畴。刘志选并说:“慷慨忧时,力障狂澜于既倒者,
魏广微也,当还之席,以继五臣之盛事。赤忠报国,弼成巨典于不日者,厂臣也,当增入简端,以扬一德之休风”。又说:“之采宜
正典刑,慎行宜加谪戍”。
魏忠贤听后大悦,于是大力提拔岳骏声等人,王之采等人被逮捕,孙慎行被发配戍边,都照着刘如志选说的那样。
天启七年,升为右
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朱由校不久驾崩,魏忠贤落得身败名裂,言官交相弹劾,被下诏削籍。后来被判定作逆案,“律无倾摇国母文,坐子骂母律”,与
梁梦环一同判作死刑。刘志选畏罪先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