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凡(1944年4月生),男,
汉族,陕西富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
杨一凡,1967年7月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78年10月至1981年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兼任北京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1990年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研究,已出版独著、合著和主编科研成果40余种。独著有《明初重典考》、《
明大诰研究》、《洪武法律典籍考证》等,合著有《
历代例考》、《明代法制考》、《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明代卷、《中国的法律与道德》、《中国法学新思维》等。主编有《中国法制史考证》(15册)、《
中国法制史考证续编》(13册)、《新编中国法制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研究》、《中外法律史新探》等。整理和主持整理的法律古籍成果有:《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册)、《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10册)、《
中国律学文献》(19册)、《中国古代地方法律文献》(40册)、《历代珍稀司法文献》(15册)、《古代乡约与乡治法律文献》、《古代判案例新编》(20册)、《
历代判例判牍》(12册)、《古代榜文告示汇存》(10册)等,发表有见解的法律
历史学论文50余篇。
科研成果获1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其中,《
明大诰研究》1994年获全国法学优秀图书
一等奖;《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996年获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荣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1998年获第十一届
中国图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修订本)1999年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
提名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第七届入选作品奖,2000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追加优秀科研成果奖;《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2004年获第五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
二等奖;《
中国法制史考证》甲编2007年获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
历代判例判牍》2011年获第七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长期从事法律
历史学和东方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现主持院精品战略重点项目《中国法制史考证》(35卷本)的撰写。著有《明初重点考》、《
明大诰研究》、《洪武法律典籍考证》、《中国法学新思维》、《中国的法律与道德》、《中国法律思想通史·明代卷》、《中国古代函制度考略》等法学和法律史著作30余部。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获第十一届
中国图书奖,和
刘海年主编的《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册)获院优秀科研成果荣誉奖。
杨一凡曾两度担任法律硕士专业通用教材的主编,他与陈寒枫合作撰写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道路和基本经验》被指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系统干部培训的学习资料。同时,他与
高恒等人共同编选的《中国历代治国方略文选·法治卷》被作为中共中央党校学员的学习参考资料。
“杨一凡与
武树臣教授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的泰斗。他们坚守初心,勤奋写作,全身心投入工作,始终铭记着阐述中国法律史的学术责任,值得我们的尊敬。”(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段秋关评)
“杨一凡专注研究,著作丰富,对古代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历代法律体系的表述及其与法律形式的联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对
中原地区古代法律体系的理解和阐释,建立在对超过三亿字法律文献史料的整理与研究之上,是法律史学界‘史论结合’的杰出代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生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