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它们是农村中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
参照
中原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规文件,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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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
天然林资源保护、
防护林体系、种苗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等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
基础设施规划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基础设施的改善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力支撑。科学的基础设施规划,可以有效落实国家政策,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但是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规划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和农民百姓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
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政府承担行政区内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区域内乡镇村庄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农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防止城乡基础设施布局混乱,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
自然村庄中人口规模偏小的较多,达不到规模效应。如果居民点太分散,也无法实现应有的效益。对政府来讲,基础设施建设好做,然而维护的费用很高。忽视规模效益和维护费用盲目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出现设施无法正常运转、资源浪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