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职),民进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何志敏,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四川省平昌县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职),民进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人物履历
1978.10—1982.07 天津大学化工系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学习,获学士
1982.09—1985.01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化学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85.02—1987.09 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助教(其间:1986.03—1987.09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
1987.10—1992.06 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讲师(其间:1987.10—1990.07拉奎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
1992.06—1993.09 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副教授(其间:1993.04—1993.09意大利拉奎拉大学客座教授)
1993.09—1993.12 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1993.12—1998.06 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其间:1996.10—1998.06挂职天津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8.06—2000.07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局级)
2000.07—2001.01 天津市科委副主任
2001.01—2002.12 天津市科委副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
2002.12—2008.08 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科委副主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其间:2005.05—2006.04挂职北京奥组委技术部副部长)
2008.08—2014.02 民进中央常委、监督委员会委员(2008.12)、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正局级),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兼)
2014.02—2017.07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常委、监督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委会副主委
2017.07—2018.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民进中央常委、监督委员会委员
2018.03—2022.12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民进中央常委、监督委员会委员
2022.12—2023.03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民进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2023.03—2023.04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2023.04,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职),民进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民进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常委,第十五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委、副主委(2001年1月增补),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委。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职)。第十一届、十四届天津市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4月,国务院任命何志敏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2023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何志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主要兼职
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化工学报》编委,《创新时代》编委,《中国发明与创造》编委。
研究领域
酶工程与技术
生物质能源
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科研成果
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60余篇(其中SCI、EI收录160余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20余项,培养博士生30人、硕士研究生60余人。
1994年入选国家教委香港跨世纪国际教育集团优秀人才;1995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1年获天津市自然科学一等奖荣智健一等奖教金,2003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留学人员,2013年获天津市自然科学二等奖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任免信息
主要兼职
研究领域
科研成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