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观政
王观政
1926年2月参与组织西安妇女协进会,担任中共女师 第二小组组长、西安平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以主要精力领导西安妇女解放运动。 出家庭,参加社会工作,出现了不少女委员、女科长、女视学。
人物经历
王观政(1901~1932)女。礼泉县人,从小在西安市读书,受其父王授金的熏陶,思想进步。五四运动时,曾带领西安女子师范的同学游行示威。1921年底任太平洋会议陕西学生后援会女师分会会长,带领学生冒雪上街,揭露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阴谋。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11月共青团西安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 任委员。1926年2月参与组织西安妇女协进会,担任中共女师第二小组组长、西安平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以主要精力领导西安妇女解放运动。1927年春,她和《陕西国民日报》合办了《陕西妇女》副刊,号召妇女群众投身国民革命,提出“妇女求解放”、“反对男尊女卑,破除三纲五常”、“争取婚姻自由”等口号,组织妇女成立红芽社(戏剧社团),演出《车夫婚姻》《天涯姐妹》《花木兰》等戏剧;举办平民学校,帮助妇女学习文化;动员妇女群众踊跃参加“红五月”各种集会,将西安市的妇女解放运动推向了一个新高潮。在她的宣传鼓励和带动下,西安不少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工作,出现了不少女委员、女科长、女视学。同年秋,中共组织调她到武汉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到汉口不久即被中国国民党反革命派逮捕,经保释出狱后移居上海。在上海因身份暴露再遭逮捕,在狱中受尽刑罚与凌辱,以致精神失常。由于病情日重被释放回陕,1932年8月11日(农历七月初十)逝世于礼泉县家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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