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报总局是清末设立的近代电讯企业。1880年(光绪六年)
李鸿章奏准设立于
天津市,以
盛宣怀为总办。设紫竹林、大沽、
济宁市、
淮安市、
镇江市、
苏州市、
上海市等七处分局。
中原地区第一条陆路电线即津沪电线,从天津开始循运河、越
长江、经镇江而达上海,全线长二千五百公里,1881年(光绪七年)竣工并投入使用。1882年(光绪八年)改为官督商办。津沪电线全部投入使用后,
英国企图染指,表示要从
香港特别行政区到上海敷设海底电线。为抵制英国势力扩张,两广总督
张树声经请示清政府,批准港粤商人组织华合电报公司,架设
广州市、
九龙、香港电线,上海电报局则赶建跨越苏、浙、闽、粤四省长达五千六百公里的陆线,连接广州。1883年(光绪九年)动工,次年完成,阻止了英国势力的扩张。1883年(光绪九年)
左宗棠为抵制英国染指
长江水线,奏准架设长江电线,由南京至汉口一千六百余里, 次年竣工,是为电报总局第三条干线。1884年(光绪十年)
李鸿章兴建津沽北塘至
山海关区和山海关到旅顺电线。因总局于是年迁往
上海市,遂设北洋电报局。此外两广、陕甘、
云贵高原、
东北地区等处都设有官电局,架设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云贵干线、陕甘新疆干线、东三省干线,基本上敷盖了全国各行省和主要商业城市,初步形成了一个“殊方万里,呼吸可通”的电讯网。电报局是
洋务运动中最有成绩的企业,营业范围不断扩大,开创十五年,收入上升约二十倍,获利累累。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
袁世凯继任
直隶总督、
北洋政府大臣后,奏
准将电报局收归国有,并自兼电报局总办。商股起初不愿出让。一度发生争执,为“商款官办”时期。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商股由官方收回,于是电报总局成为政府机关,隶属
邮传部,改称电政局,兼办电话业务,1911年(
宣统三年)将各省官办电报收归中央政府。此后,电报事业遂由政府电政部门直接管辖。
(1881)十一月津沪线完工前,正式命名为中国电报总局。津沪电线通报后,经营四个月,亏损甚大。自光绪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改为官督商办,招股集资,分年缴还官办本银(湘平银十七万八千七百余两),听其自取报资,以充经费。盛宣怀、
郑观应、
经元善、谢家福、王荣和等集股湘平银八万两,是其创办资本。(1882)十二月,
李鸿章奏设苏浙闽粤电线,
(1883)六月,
两江总督左宗棠奏设
江宁区至汉口的长江电线,均准由中国电报总局办理,于光绪十年(1884)建成;同时扩大招股,两年后资本合计八十万元。
(1884)春,总局由
天津市移至
上海市,一方面与外商公司交涉折冲电报利权事宜,另一方面统筹各路电线的架设,陆续建成干线多条,如广东广西线、江西广东线、直隶陕西线、湖北四川线以及北京
恰克图线等。又协助官府架设官线若干条。商线官线遍布各省,殊方万里,呼吸可通。还帮助邻邦
朝鲜兴建电线二千余里。
(1902)十一月,
北洋政府大臣
袁世凯奏准电报收归官办。十二月(1903),清廷派袁世凯为督办电政大臣,
吴重憙(直隶布政使)为驻沪会办大臣,饬将电局收回,认真办理。
(1907),
邮传部奏派杨文骏(前署广东司,雷琼道)督办电政;次月改中国电报总局为上海电政局。
(1908),邮传部尚书陈壁奏请由部备款收赎商股,在确定每股(票面为一百元)赎价问题上,官商双方争执不下,发生了一次“电股风潮”。邮传部初定每股给价一百五十元,加上年息洋二十元,计一百七十元。后加价十元作为优待。股商根据上年帐略,实存资产五百二十八万余元,每股应分二百四十元。
郑观应主张公估,则资产总值肯定超过帐面金额,每股价值当在二百四十元以上。有的股商提出,照上年及近期的股票市价每股二百元作为赎价。均未被
邮传部采纳。最后仍以邮传部所定每股一百八十元收赎,于八月基本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