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平
将三聚氰胺加入原奶事件的罪犯
耿金平,河北省正定县人,原正定县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三鹿系列刑事犯罪案犯。
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间,为追求非法利益,耿金平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约434公斤添加到90余万公斤原奶中,并销售至三鹿集团等处,销售金额达280余万元。这些问题原奶被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2008年9月8日,媒体报道甘肃省省岷县14名婴儿同时患有肾结石病。随后,甘肃省内肾结石患儿数量不断上升,至同年9月11日已累计发现59例,部分患儿甚至发展为肾功能不全,且有1名患儿死亡。2008年9月13日,卫生部证实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从2008年12月26日至31日,包括耿金平在内的一批制作、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的违法犯罪分子陆续接受了法庭的公开审判。2009年1月22日,耿金平被判处死刑。耿金平提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2009年11月24日,耿金平被执行死刑。
人物经历
犯罪过程
耿金平是河北省正定县人,在正定县南楼乡东宿村经营金河奶源基地,从事鲜奶收购和销售。其弟弟耿金珠,是金河奶源基地送奶司机。2007年10月份,耿金平、耿金珠分别从正定县赵志超处、行唐县赵军花处的化工门市部购买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8袋共计560公斤。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耿金珠在明知该混合物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多次按照每1000公斤原牛奶添加0.5公斤该混合物的比例,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约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购的90余万公斤原牛奶中,并销售到三鹿公司等处,销售金额达280余万元。这些问题原奶,后来被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
据悉,耿金平将原奶从奶农手中购买后,一般在晚上11点后,用一个原本用于装润滑油的蓝色大桶在原奶中勾兑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耿金平负责调配,耿金珠负责搅拌。勾兑完成后,凌晨三点半左右去企业交奶。通过对比耿金平的收奶记录和三鹿工厂的收奶记录,发现耿氏兄弟收奶记录中的1000公斤原奶,向企业交奶时会成为1500公斤左右。2008年9月12日,正定县公安局在耿金平处查获剩余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126公斤。
毒奶伤人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患儿父母介绍,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三鹿集团所产的婴幼儿奶粉。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至同年9月8日,该院两个多月共计收治14名患有同样疾病的婴儿。随后,甘肃省省内肾结石患儿数量不断上升,至同年9月11日已累计发现59例,部分患儿甚至发展为肾功能不全,且有1名患儿死亡。此外,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山东省、安徽、江西省江苏省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
2008年9月11日晚,经相关部门调查,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罪行揭露
2008年9月11日晚,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消息,承认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并表示立即对该批次奶粉全部召回。2008年9月13日,卫生部证实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从2008年12月26日至31日,包括耿金平在内的一批制作、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的违法犯罪分子陆续接受了法庭的公开审判。
审理判决
审理
2008年12月30日,耿金平、耿金珠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家庄市检察院指控他们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法庭择日宣判这一案件。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耿金平突然跪地,向法庭表达了自己的悔意。他解释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奶粉中掺入的那种物质是有毒的,糊里糊涂地就犯了罪。耿金平补充说,他是主动投案自首的,并且还协助了公安机关的破案工作。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这些情况,对他依法从宽处理。耿金平的弟弟耿金珠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虽然他是在给哥哥打工的过程中触犯了法律,但他深知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危害。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希望政府、法庭以及广大民众能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让他有机会以微薄之力回报社会。
判决
2009年1月2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耿金平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3月26日裁定驳回耿金平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耿金平明知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是非食品原料,而多次、大量进行购买,并添加到其所收购的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耿金平交售的原奶为原料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市场后,给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已有多名婴幼儿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死亡、众多婴幼儿住院进行手术或治疗,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耿金平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亦无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耿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裁定。
执行
2009年11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耿金平执行死刑。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犯罪过程
毒奶伤人
罪行揭露
审理判决
审理
判决
执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