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普生,男,
汉族,1953年11月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编审,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商研究》编辑部常务副主编,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社科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时,他还兼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先后在《
法治日报》《
法商研究》《中南财经大学学报》《岳法学评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另外主编了《
劳动法学》等六本教材、论文集等。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是防范证券风险和证券监管的法律问题。
刘普生兼任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社科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和湖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
《论经济法的回应性》等三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以上三篇论文分获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宣传部颁发的专题优秀文章
三等奖和武汉市第五次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