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任晋江地区(泉州市)团委副书记(其间于1986年6月—1987年5月在
惠安县挂职,任小乍乡党委副书记);
1987年7月任泉州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其间于1991年10月—1993年5月在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挂职,任建设用地管理处副处长);
1997年8月任中共泉州市
丰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其间于1997年9月—2000年1月参加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中共
泉州市委第九届委员,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1年10月被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年10月被省土地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评为带头讲
党课基层先进个人,2001年6月被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2002年10月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委会评为十大功勋人物,2003年7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斗争先进工作者,2003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2年度)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3年7月,其撰写的论文《增强非权力影响力,实现可持续领导》被中央党校评定为优秀论文。2006年6月,调研文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主要问题之随想》刊登于中国人大网,先后被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网、
新浪、
搜狐等国内主要网站转载,并入选《中国党政企干部优秀论文选》(第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