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一台主控机(SDFK)和若干个剩余电流式
火灾报警装置(SDFA)、
总线隔离器经双总线连接而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式火灾报警装置探测的接地故障电流超过预设值时,经过分析、确认,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同时把接地故障信号通过总线在数秒钟之内传递给主控机,主控机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显示屏显示报警地址,记录并保存报警和控制信息。
产品介绍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漏电监控方面的先期预报警系统,本文简要介绍了电气火灾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用及基本组成与工作原理。
1、系统的特点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先期预报警系统,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项目,尤其是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仍需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根本原因。2、相关介绍
近年来
电气火灾事故居高不下,以2005年为例,十大火灾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两起
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汕头华南宾馆特大火灾,均为电气火灾,有关专家积极呼吁尽快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政府
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为预防电气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合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及使用性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订条文9.5.1条、强制性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
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可以说,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已经基本齐全(还有有关的其他规范正在报批中),今后有关场所设计、应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将越来越多。
产品种类
2.1
剩余电流互感器 residual current mutual
电感元件以检测监控回路剩余电流的方法按特定比率输出电力线路漏电流信号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专用
互感器。
2.2 电气火灾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 explorer for electric fire
由漏电、温度等信号
传感器单独或组合构成的电气异常信号检测的现场探测器件。
2.3
电气火灾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
监听 for electric fire
具有现场操作、显示和报警功能,可与
探测器组成一个或多个电气火灾监控节点,并能与中央监控主机实时通信的现场监控器件。
2.4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detectors for electric fire
(以下简称监控探测器)
兼具监控和探测功能,集信号检测、操作显示和声光报警于一体,并能与中央监控主机实时通信的现场器件。
2.5 现场监控器件(以下简称现场器件) monitoring
device of the scene
剩余电流互感器、
探测器、监控器和监控探测器的总称。
2.6 监控报警 alarm and monitoring
被监控电力线路的漏电等
电气火灾探测参数达到动作设定值时发出的声光报警。 2.7 预警 pre-alarm
被监控电力线路的某项参数达到监控报警设定值50%时发出的声光报警,是一种区别于监控报警的较缓的警报声,目的是提醒值班人员注意,以早期排除故障。
2.8 故障报警 trouble alarm
按一定周期定时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自身进行巡检时检测到系统某环节发生故障(如
总线开路等)所发出的较缓的声光报警。
2.9 监控节点 monitorpoint
对电气火灾实时监控系统而言,是系统传输总线上的一个点,节点的总和决定了系统的监控规模。在物理意义上,一个监控节点是由监控器和一个
探测器组成,可实现对一条配电回路和开关设备的电气火灾监控报警及信息上传功能。
2.10 单回路监控器 single circuit monitor
与一个探测器组成一个
电气火灾监控节点的电气火灾监控器,用于对一条配电回路(即单回路)的电气火灾监控报警。
2.11 多回路监控器 multiple circuit
监听在
配电箱柜内由一台监控器与多个探测器组成多个电气火灾监控节点的电气火灾监控器,用于多条配电回路(即多回路)的电气火灾监控报警。
2.12 中央监控主机(以下简称主机) main unit for centralized
ctrl能接收来自
电气火灾监控器或监控
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系统上位监控管理机。
2.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 Alarm and
监察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由主机、系统
总线和现场器件构成的用于电力配电线路检测与电气火灾相关联的异常电参数,并具有显示、报警、操作和记录等功能的数字化实时监控系统。
2.14 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 system
传播学 bus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用以连接主机和现场监控器件,以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信息通讯传输的物理媒介。
相关信息
2、SDFA可通过开关量、通信等方式,直接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功能
1.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漏电流、温度、频率等参数的高精度测量;
2.
短路、漏电、过压、欠压、
缺相、超温等多种保护功能;
3.可编程漏电动作保护 20mA~1000mA连续可调
4.故障动作记录并可查询,本机动作实时记录;
5.对本机电路及状态指示自检,故障类型识别指示;
6.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远程切断负载电源;
7.除具有基本型的功能外,还同时具有网络接口,附带专用软件,实现网络化控制与管理;
8.可单独使用或通过模块进行16路监控和保护。
产品介绍信息
产品概述:
本公司生产的MOQF2型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分体式)具有人机对话中文显示界面,随机设置各种参数功能,多种人性化设计,便显示数据一目了然,将防火漏电监控探测与开关本体集成一体控制、是国内最新用电安全防火智能保护装置,本产品对负载电路三相电压,过流,
短路漏电进行实时监控,经微电脑芯片比较分析,确认故障后,发出声光,语音报警信号,并迅速切断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该产品可独立使用或
总线联网进行远程控制。
功能有点特性:
1.中文显示,独立或联动控制监测报警等多种功能
2.漏电、过载、
缺相、过压、欠压保护、及声光语音报警
3.温度火灾烟雾监控报警
4.消防联动接口,接受消防系统指令进行脱扣(DC24V)
5.一机能控制1-8路漏电模块
6.漏电动作值可设定选择
7.总线RS485通讯组网向上微机发送报警故障地址
产品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写字楼、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宿舍楼、别墅区等民用建筑安装使用。应用于检测漏电流,
电缆,电缆终端、中间
接插件所产生的热故障隐患。
馈线接点和中间接点的温度检测。
适用的工作环境:
周围介质环境温度不低于-20℃、不高于+60℃;在无爆炸危险的介质中,且介质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和导电尘的地方;无雨雪侵袭的地方。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型号 MOQF2
额定剩余电流mA 100 300 500 1000 过压、欠压保护动作值 过压265V 欠压160V
过压、欠压动作时间 1-60s延时参数可调设置
过载电流
倍数设置 随机参数设定1~3倍电流与报警延时时间
配带
电流互感器 可配接1-8路互感器 每个有地址设定
设置存储记忆 随机设定各种参数值,记忆存储故障记录100条
安装方式 柜内安装
产品设计
3.1MOQF2电气火灾监控一般规定
3.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工程应用中应独立配置,并宜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承担火灾发生前的
电力系统自身可能引发火灾的监控报警任务。
3.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现场器件宜为独立的系统部件。
3.1.3 监控系统的电气火灾监控器应为面板仪表型结构,所有显示、操作均应在配电箱柜面板上进行。
3.1.4 监控系统主机应具有实时图形显示功能,图形系统应能显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所显示的图形中,应能显示电气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状态信号,能实现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能在线查询、设定和修改监控节点的有关参数。
3.1.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能在被监控参数发生异常但未达到监控报警值前发出预报警信号。
3.1.6 监控节点少于20点的小规模工程可不配置主机和系统
总线,宜选用独立式监控器或监控
探测器,并能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模块(输入模块)将各监控节点信号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7 系统设计应以漏电监控保护为主,需要时宜同时配置
过电流监控保护。
3.1.8 系统的温度监控宜以检测
配电箱柜内环境温度为主,不宜采用检测各开关进出线
铜端子温度的方法。
3.1.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和配置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要求。
3.2 系统配置
3.2.1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宜相应配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配置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的有关系统保护对象分级规定确定,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GB50045-95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的有关规定。
3.2.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的相关规定,并以监控节点为单位在下列电力线路或设备处配置:
a. 特级保护对象的变电所低压配电重要出线回路;
b. 楼层或防火分区照明干线
配电箱的进线
点火开关;
c.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电源和末端配电设备的总开关;
d. 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场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如观众厅、会议厅等的配电箱总开关;
e. 应急照明区域配电箱或楼层干线配电箱的总开关;
f.
消防水泵、
消防风机、
消防电梯等重要消防负荷的电源配电箱总开关;
g. 客、货梯电源配电箱的总开关;
h. 特级保护对象的空调、
风机等一般电力干线配电箱的总开关;
i. 医疗建筑的医用电源干线和末端配电设备的
点火开关; j.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干线和末端
配电箱的总开关;
k. 其它火灾危险性大、需配置监控节点的场所(如厨房、热饮加工等配电设备)。
3.2.3 在事故情况下仍需保持电源供应的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其它不允许停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设置只报警不输出脱扣指令的报警型监控节点。
3.2.4 设于同一配电箱柜内多路配电干线首端的监控节点应采用具有多回路监控功能的产品。多回路监控应能在一个共用的监控器上实现对多个配电回路的监控参数显示、操作、设定和报警等功能。
3.2.5 漏电监控保护设计一般宜采用报警不跳闸的设计原则,只有在火灾危险性大或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以保障安全的场所才可采用监控报警时输出跳闸信号的方式。过流和温度监控报警不应联动主开关跳闸。
3.2.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监控主机应设于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并宜以子系统形式通过主机通讯接口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
3.3 参数配置
3.3.1 监控节点漏电流(剩余电流)设定值的确定:
3.3.1.1 系统设计中对监控节点漏电流的设定值应先给出设计估算值,在系统调试中可根据监控器显示的实时漏电流参数修正漏电流设定值。
3.3.1.2 监控节点处的漏电流动作设定值应不小于所监控线路和设备正常泄漏电流值之和的4倍。
3.3.2 分级保护监控节点漏电流动作脱扣输出信号应考虑下列时间配合要求:
3.3.2.1 末端保护应为瞬动型。
3.3.2.2 上下级保护之间应有不小于0.5秒的延时时间。
3.4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3.4.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漏电监控)应正确地与工程
电力系统接地保护方式相配合。
3.4.2 漏电监控节点应按附录2所列不同接地方式的安装要求进行。
3.4.3 TN-C接地系统不可装设漏电监控节点,如需装设时必须将系统接地保护方式改造成TN-C-S系统或局部TT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