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公元一六二六年至一六九九年)字次舟,(一作舟次)号悔斋,
休宁县人,寄籍
江都区。生于明
崇祯年间,卒于
康熙帝康熙二十八年,年六十四岁。性伉直,意气伟然。力学不倦,日索奇文秘籍读之。岁贡生,署
赣榆区训导。
康熙十八年,(公元一六七九年)荐应“博学鸿儒”,试列一等。授翰林院检讨,修明史。著有《
崇祯长编》、《悔斋集》、《使琉球杂录》、《册封疏钞》、《中州沿革志》、《补天石传奇》、《观海集》一卷等。
康熙三十八年,召至京,以疾称,未行。后康熙南巡,强起,迎于
宿迁市。同年闰七月十四日卒于
扬州市。
楫工诗,与三原
孙枝蔚、
泰州市吴嘉纪齐名,所作以古为宗,以清冷峭为致,
龚鼎孳、
周亮工推重之。清史列传》亦 能曲,尝作补天石传奇,《曲录》行于世。
汪楫亦工书,系
清代书法名家,其书法以骨胜,有
杨凝式、
米芾之神。尝为朱彝尊书联,笔法奇逸,浑脱淋漓,如舞剑器。出使
琉球王国时,为其国王尚贞书殿榜,纵笔为擘大书。尚贞大惊,以为神人。
注:清康熙初,因
南运河北段水源不足,漕船重载不能直到
北京市,
清朝令京东武清等六县,各造驳粮船百艘,每县拔公田十顷为保养费。武清船工因隶属关系多为
杨柳青镇人,俗称运河小粮船。常被派调随大漕船运粮,装载遥遥无期,船工困饿,往往弃船逃走,在外流浪不敢还乡。此诗反映了当时船工劳役的悲惨景象。户部给事中
赵之符(天津人)曾提出驳粮船病国病民八条款,上书
康熙帝进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