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胞胎事件
2010年发生在广州的试管代孕事件
八胞胎事件,是指广州一对富商夫妇通过借助试管婴儿技术生下8个孩子的事件。
2010年,富豪夫妇通过中介找来两个代孕妈妈,妈妈(区女士)本人怀3个,2个代孕者分别怀3个、2个。2010年10月,8个孩子陆续出生。2011年12月19日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后,广东省卫生厅成立专项调查组。
2012年12月14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判定富商夫妇借试管婴儿代孕母亲生下八胞胎中的五胎为超生,由八胞胎父母户籍所在地肇庆市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当地的标准,向八胞胎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事件背景
八胞胎的妈妈是一位事业型的成功商人,早年为事业打拼一直没要孩子。结婚数年后,想要孩子却一直未果。
事件经过
试管婴儿
2010年初,因当年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只有30%左右,富商夫妇决定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8个胚胎。后8个胚胎全部成功,富商夫妇决定将8个孩子全部生下来。
找人代孕
富商夫妇通过中介找来两个代孕妈妈,妈妈(区女士)本人怀3个,2个代孕者分别怀3个、2个。2010年10月,8个孩子陆续出生,妈妈自己怀的最早出生,最早与最晚相差不超过1个月,最终产下4男4女。
影店代言
八胞胎出生后,一家人共居于番禺的一栋别墅。富商夫妇共请了11个保姆负责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8个孩子每人有1个专职保姆,2个负责搞卫生,1个专责做饭。雇佣保姆费用一个月的费用超过10万。在八胞胎满百日的时候,富商夫妇还替一个儿童摄影连锁机构做了代言广告。该摄影机构的总监透露,2010年底与富商夫妇谈妥代言广告事宜后,由他带队去到家里拍摄,一张合照被这个连锁机构高调称之为“中国首例八胞胎”,作为广告传单,大范围向客户派送。
早教专设班
2011年10月,八胞胎满周岁后,富商夫妇将他们送至天河北路一家高端早教中心,该机构为八胞胎的“专设班”。八胞胎们已经前来上课4次,每次均由其母率8名保姆携子前来。
各方回应
八胞胎母亲区女士
其八胞胎代言广告发布后,记者致电八个孩子的母亲区女士,区女士表示八胞胎不是事实,她只能说这是一个传说。照片是影楼P出来的,区女士认为网上的图片都是合成的。提及试管和代孕一事时,区女士否认并说明没有这回事,他们是在炒作。
官方回应
广东省卫生厅
2011年12月19日,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后,广东省卫生厅成立专项调查组,并明确表态任何机构开展代孕行为,都是违反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早在2003年卫生部长14号令就明令禁止“代孕”,省卫生厅将追究为八胞胎父母提供“代孕”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机构的责任,按国家相关法规给予处罚。省卫生厅会查实“八胞胎”事件代孕的细节,根据具体情节再做出适当的处罚决定,对医疗机构涉及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广州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两级计生部门核实“八胞胎”父母的基本情况,除了这8胞胎外还有没有其他孩子,夫妇的户籍等情况,再根据这些情况做出最终的决定。
专家回应
法律角度
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表示,八胞胎暴露了立法的严重滞后。她查阅法条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尚无明确规定。就公开报道的情形来看,当事人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多胎妊娠,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生效)第十八条以及《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除依法责令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另外予以处罚。刘文静教授认为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为保证成功率,一般会一次植入多个受精卵),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本案中,孩子们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一共实施了三胎妊娠,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均属超生。同时,她认为对代孕母亲一般不应予以处罚,因为法律法规未规定代孕母亲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应受处罚。
成长问题
董玉整表示担忧八胞胎未来能否健康成长。在法律上,这位妇女是8个孩子的共同母亲。但在生育行为上,她却只是她自己怀孕生产的3个孩子的“亲生母亲”。这5个孩子能得到与其他3个孩子的同等待遇,值得探讨。陈意韶则认为,孩子是否是母亲本人亲自孕育,这一事实本身对孩子成长并无影响,关键在于其对待子女的方式。较之于生养方式,父母的涵养及其对待和教育子女的方式,以及双方关系的正确建立更为关键。
健康安全
董玉整表示八胞胎的“成功”具有偶然性,不值得宣传推广。他们的“成功”隐藏着一定的风险。国家规定,合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妇女,在植入多个胚胎怀孕成功后一定要实施减胎技术,目的是要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无数案例说明,多胎妊娠,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都将受到更多更大的危害,不利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本案例中的3名怀孕妇女和8个孩子,实际上是在冒着很大的风险去怀孕和生产。即使他们都很健康安全,那也是一种“万幸”,不值得效仿。
价值取向
董玉整认为,“八胞胎”案例恰恰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被滥用的例子。原本的价值走向被扭曲了,不孕夫妇的怀孕生产愿望被无限制地放大了。如不加以制止,在理论上,他们还可以再找几个妇女来代孕,再怀孕生产出5个或是8个孩子来,只要他们有钱支付保姆费、孩子的生活费,以及今后的学习费、健康费等。他同时指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运用,使得精子、卵子、肚子、票子、管子之间形成了“五角关系”,每一角都是一个特殊的利益主体。在自然怀孕状态下,不需要管子,精子卵子肚子票子是统一的,一次怀孕行为,实现了四角利益,因为四角利益是统一的。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里,如果允许代孕,则五角之间都可以是分离的,互不统一。比如,精子是捐精者的,卵子是捐卵者的,肚子是代孕者的,管子是医院的,合法夫妻唯一要做的就是给付票子,然后可以得到孩子。在本案例中,精子卵子票子是统一的,由合法夫妇提供,但肚子、管子却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
事件调查
2011年12月19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件调查处理和下一步工作,并针对此事件成立专项调查组,与省计划生育部门沟通,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针对八胞胎事件提出,此事件主要触及五个方面的问题:代孕是非法的、人工有意多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医疗机构有超范围执业、违规操作和经济犯罪之嫌以及医学伦理学问题、人为多胎有损孕妇身心健康。广东省卫生厅同时决定,暂停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并对已经取得行政许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38所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买卖配子、合子、胚胎。违规实施代孕技术、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行为。就提供代孕技术机构的调查情况,当事人不愿透露提供代孕技术的机构名称,也无法确定在境内或境外,为调查增大难度。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已将资料输入到全省39个有生殖辅助技术资质的医院搜索,尚未找到相关资料。
事件结果
2012年12月14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向媒体公布了2011年年底发生的“富商生八胞胎”事件初步调查和处理结果,判定富商夫妇借试管婴儿和代孕母亲生下八胞胎中的五胎为超生。广东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明确八胞胎事件的超生处罚标准,除当事母亲所生3个孩子外,由代孕妈妈所生的5个孩子都为超生。由八胞胎父母户籍所在地肇庆市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当地的标准,向这对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2009年开始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规定,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以上规定,8胞胎是在2010年8、9月出生,其中5个算超生。再查阅孩子出生前上一年也就是2009年肇庆鼎湖区当地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额为6355元。8胞胎一个月的保姆费用高达10万元,据此估算,8胞胎父母2009年纯收入最起码有100万元,超过当年6355元的当地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根据第53条,按照最高的处罚,为10127100元。按照最低处罚,为5063550元。
目录
概述
事件背景
事件经过
试管婴儿
找人代孕
影店代言
早教专设班
各方回应
八胞胎母亲区女士
官方回应
广东省卫生厅
专家回应
法律角度
成长问题
健康安全
价值取向
事件调查
事件结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