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surrogate)起源于
试管婴儿技术,是指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因各种原因不能
妊娠或有孕育能力但不愿孕育夫妇的委托,通过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为其孕育的辅助生殖技术。在代孕过程中代替他人使
受精卵卵在其
子宫内着床并怀胎分娩的女性被称为代理孕母。根据胎儿与孕母之间有无遗传关系,可将代理孕母分为“遗传代理孕母”和“妊娠代理孕母”两种。基于代孕而出生的孩子称代孕子女。
目前代孕在中国不具有合法性,中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代孕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
计划生育、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自2013年起,中国多次开展打击非法代孕专项行动,但收效甚微;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将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的规定删除。
作为一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代孕”虽然可以为一些不孕夫妇带来重新繁衍后代的幸福,但也引起了诸多的伦理问题。代孕作为一种非自然的生殖方式,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生(基因)、育(孕育)养(养育)为一体的繁殖模式,继而带来了母亲角色的分离、对后代和代孕母亲产生不良影响、
子宫商品化和违反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等伦理问题,尤其是商业化“代孕”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亵渎是伦理道德所不能容忍的。
定义
代孕是指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因各种原因不能妊娠或有孕育能力但不愿孕育夫妇的委托,通过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为其孕育的辅助生殖技术。在代孕过程中代替他人使
受精卵在其子宫内着床并怀胎分娩的女性被称为代理孕母。基于代孕而出生的孩子称代孕子女。
适应证
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如
子宫畸形、宫颈黏液异常、排卵障碍、子宫切除术后或子宫破裂及子宫严重粘连患者。
代孕分类
不涉及性关系的代孕
属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一种,按照精子、卵子、胚胎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完全代孕和局部代孕。
完全代孕
“完全代孕”的代孕母亲只为胚胎提供生长发育的环境,与婴儿无基因关系,却有孕育与分娩生产的联系。
局部代孕
是指由委托者丈夫提供精子,代孕者提供卵子和子宫,采用人工授精或体外授精方式让代孕者
妊娠,代孕者与孩子具有遗传关系。
涉及性关系的代孕
涉及性关系的有自然代孕及同居代孕,因涉及的问题及纠纷较多,已禁止。
人工授精代孕
因不孕不育家庭妻子的
卵巢和子宫有严重的生理缺陷或病变,即通过人工授精技术(非身体接触),采用丈夫精子、代孕志愿者的卵子及子宫,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全部由代孕志愿者代替完成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遗传关系。成功率只有15%~20%。虽然人工授精为不育夫妇带来了生育希望,但是不可以乱用。由于人工授精代孕的主要适应对象是需求方妻子的子宫畸形、丈夫精液正常,有性交障碍精子具有抗体和精子轻度稀少或精液液化时间过长及不液化的人。
试管婴儿代孕
试管婴儿代孕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延伸。其做法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试管胚胎,植入代孕志愿者的
子宫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胚胎移植,用显微注射技术将精子注入卵母细胞胞质内帮助
授精。但男方必须先取血检查有无
染色体模型异常,胚胎进行筛选,将没有遗传病基因的胚胎移植到代孕女方的子宫里,以避免遗传病传给子代。但一些小的基因缺失仍不能检出,因而显微注射技术在助孕同时有可能子代有遗传病的发生。此项技术的成功率为45%~50%。
代孕动机
按照代孕的动机可分为3类。
完全利他主义代孕
指从
人道主义出发,为帮助他人获得后代,不接受任何报酬和补偿的代孕方式。
合理补偿代孕
指代孕者在代孕期间的合理支出由委托者进行补偿。
商业性有偿代孕
指代孕者为了获得报酬为委托者代孕的行为。
代孕成功概率
代孕的成功率取决于很多方面,比如病人的年龄、
子宫和
卵巢的条件及有没有其他疾病、实验室的条件、技术人员的水平等。
女方的年龄
女方的年龄是影响代孕成功概率最大的因素,因为年龄意味着相应水平的卵巢功能。
吸烟
研究人员还发现,吸烟能影响
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如果妇女连续一年每天吸烟一支以上,其接受代孕的成功率就会降低 28%。
体重指数
体重指数也会影响“试管婴儿”成功率,当它超过27时,成功率要比平均成功率低30%。
患者情绪
患者的情绪对代孕的成功率也有一定的影响。一般乐观的患者代孕成功率会比悲观的患者成功率高。
历史
代孕技术起源于试管婴儿技术。1986年世界上首例代理孕母争议案例出现在美国1984年,玛丽·贝丝·怀特海德(Marv Beth Whitehead)因经济困难,经丈夫怀特海德的同意,以万美元的报酬应聘为代理孕母委托方是妻子不能生育的威廉(Wiliam)和
伊丽莎白(Elizabeth)夫妇。他们在律师的帮助下签订了代孕协议。1985年8月玛丽成功
妊娠,1986年3月27日,代孕婴儿M出生于
新泽西州朗布兰奇的蒙穆斯医疗中心。代理孕母玛丽在产下M后反悔,想拥有小孩而拒绝酬金,随后两对夫妻为了代孕儿的归属权诉诸法庭,初级法院的哈维·苏克(Harvey Sorkow)法官和新泽西高等法院的判决意见也发生了分歧最终孩子判给了威廉和伊丽莎白妇。这就是震惊于世的代孕婴儿M案。此后代孕争议不断,继续发展。美国出现了代理母亲中心,组织了一个名叫“
丹顶鹤”(The stork)的代理母亲协会。
英国也发生了代孕“Baby Cotton”案,该案还促成了禁止商业代孕的《代孕安排法》的实施。在中国,由上海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还写进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中,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了监护权归属。据《
北京科技报》2016年4月8日报道,按
广东省珠海市某代孕机构官方网站的统计,2004年开始以来,成功诞生了6000多例代孕婴儿。2011年12月19日,《广州日报》一则富商通过
试管婴儿及代孕生下八胞胎”的新闻,更使“代孕”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尽管如此,招揽代孕生意的广告在湖北、
上海市、
合肥市等地农村,仍随处可见,且明码标价,成为某些妇女借助女人的生殖能力赚钱其或提升自己在家中地位的手段。
伦理争论
作为一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代孕”确实引起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伦理问题,尤其是商业化“代孕”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亵渎是伦理道德所不能容忍的,由此导致的伦理和社会争议不断。
反对者意见
在代孕这种新型的生殖方式过程中由于血缘、受孕、
妊娠、分娩和抚养的相互分离,致使生育可以不再局限于夫妻,而且代孕中名相关主体,包括委托方、代孕母亲和代孕子女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变得十分复杂,从而对现有婚姻、遗传关系、家庭伦理造成巨大的冲击。
代孕者是否能自由支配自己的子宫供他人使用;这种出租是否损害了出租者本人的人格尊严;应否允许某特殊委托者利用代孕技术满足其特殊欲望;成年单身女性不结婚可否使用代孕技术使其
生育权得以实现;单身男青年可否利用代孕获得子女;同性恋家庭可否使用代孕技术获得子女;有生育能力且富有的女性为了保持身材美丽可否找人代孕;代孕技术的实施对代孕者肉体或精神可能造成痛苦和伤害,这是否侵害了代孕者的健康权;代孕分娩可能产生畸形儿,应该由谁来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这些问题均有待探索和解决。
代孕孩子长大后是否有了解自己孕育方式的知情权;允许知情会否影响家庭和谐;为了保护孩子和维系家庭关系而坚持保密,如何防止今后孩子可能出现的近亲结婚,保密是否侵犯了孩子的知情权及其后代的身体健康权;这也是代孕技术面临的现实。如果代孕得到的子代有先天缺陷,委托夫妇因子代的先天缺陷而拒收,代孕母亲认为这个孩子本就是为他人而生,同样拒绝抚养,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那么这个孩子就成为了残疾的弃婴。无疑,无论对于家庭还是社会而言,这都是一不小的负担。这样的风险对于代孕这种特殊的生殖方式而言是不容忽视的,而一旦发生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值得提前思考和重视。
对待代孕这个问题,以往更多是关注委托家庭和得到的后代,但其实代孕对代孕母亲本身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古往今来,怀孕生子都被作为一件重大且极具社会意义的事情,在这利观念下,试想一位女性为其他夫妇怀孕生子,那么,她将会面临一种怎样的处境,无疑是非常尴尬与艰难的。而且,如果代孕母亲是未婚女性,那么,在极其看重贞洁的社会环境下,她该如何自处,周围的人会如何看待她,她将来的婚姻生活会遭受怎样的影响,这些负面影响无疑是无法估量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对母体的身体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尤其是激素水平会发生变化。而且,人都是感情动物,代孕母亲怀胎十月不可避免地会对孩子产生感情,那么,如果生生地将“母子”分离,对于代孕母亲而言其感情创伤也是很大的。
代孕商业化使人类生育动机发生深刻的变化,把人类充满爱和幸福的生育行为推向了市场,变成赤裸裸的交易。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下,社会贫富不均的现状,往往会促使代孕成为种富人的特权,导致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及对经济条件较差的不孕不育患者生育权利的限制甚至剥夺,从一个侧面扩大了社会的不公。代孕母亲为代孕付出了牺性,给予合理的补偿似合情合理但如何确定合理的报酬与商业化的界线,也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代孕使子宫沦为他人的工具,从而也使人沦为工具,背离了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的根本信条,并因此可能给人伦关系和人类的繁衍带来混乱,引发名种伦理危机。以盈利为目的的代孕本质上将怀孕生子作为一种交易,将代孕母亲沦为生育工具,而将孩子沦为商品,这就使得生育这件神圣的事情丧失了应有的尊严。而且,有偿代孕中作为代孕母亲的往往是贫穷女性,这种交易是对其莫大的侮辱,使其子宫沦为工具、沦为商品,不但贬低其人格,更是加深了贫穷女性的苦难。这是对女性尊严以及人格尊严的践踏,是道德所无法容忍的。
对于家庭而言,没有孩子是残酷的,甚至会导致家庭破裂、社会不安定,代孕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不孕家庭的难题,实现了个体生命的延续。但是,
查尔斯·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适者生存是进化的基本法则,事实证明,适者生存确实是推动
种群不断进化发展的动力,也是提高种群质量的重要手段,“不适者”被淘汰是历史的必然是符合人类社会繁衍和发展规律的。不能生育属于“不适者”,社会的兴旺与发达与遗传基因的素质密切相关,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代孕违反了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不利于优良遗传基因的传承。而且,与正常生育相比,代孕需要更多的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源,那么,从人类社会的综合优化出发,正常生育才应该是繁衍的正确方式。
赞成者意见
基于“代孕”的社会需要、技术上的可能性以及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社会和伦理问题,认为开放“限制性代孕技术”是有必要的。
双方共同点
梳理对代孕反对与支持的两种不同认识的争论,可以看出双方存在一些共同点。反对代孕的声音并未否认代孕是当今社会部分人群的客观需求,也未否定这种需求的正当性;支持代孕的呼声也承认代孕面临诸多社会、伦理、法律问题,并为此提出了种种限制代孕弊端的措施。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代孕技术的前途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相关法规
面对既有价值又有众多问题的代孕,面对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的权衡,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提出“规范代孕”的理念,有条件地开放代孕,如
美国、
英国等。而另一些国家则禁止代孕,如中国、
法国、
瑞典、
德国、
新加坡、
日本等。
有条件地开放代孕
美国
1973年,美国颁布《统一亲子法》,涵盖了人工授精技术,借此技术产生的亲子关系以及对生殖权的内涵等,但并未对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2000年修订该法时增加了关于代孕契约和代孕母亲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内容。单身未婚子女也享有接受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权利;修正案中对代孕主体的受术方和代孕母亲的详细规定如下:
2002年该法规定“代孕契约”,适用对象扩大到无婚姻关系的伴侣。对于代理孕母,该法规定:
但该法只是统一州法运动的一部分,并无实际的法律效力。1988年,美国通过《人工生殖子女法律地位统一法》,主要以此来保障运用该技术出生子女的应有权利。对代孕行为美国法律未禁止有偿代孕,美国有26个州允许代孕、5个州和1个特区(包括
亚利桑那州、密歇根、
纽约、
犹他州、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以及哥伦比亚特区)认为代孕是犯罪,其他19个州认为代孕协议无效,并禁止缔结带有报酬和对价的代孕协议,但并不反对自愿的代孕。
英国
英国于1978年诞生世界第一例
试管婴儿,也是较早规范化人工生殖和胚胎研究的国家。英国于1985年颁布了《代孕协议法1985》(Surrogacy arrangement 1985 Act)及《人类受精及胚胎法1990》(Human
受精卵 and Embryology Act 1990)。其中,《代孕协议法1985》对代孕的概念作出规定,禁止商业性代孕,禁止媒体刊登任何有关代孕的广告,违反者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禁止在报纸、杂志或电信系统刊登委托夫妻征求代孕母或招揽代孕母等关于安排代孕事项的广告,违反者将被处以刑事制裁等诸多事宜,立法未反对捐助性代孕;在《人类受精及胚胎法1990》中对捐助性代孕代理孕母的经济补偿方案及实施细则作出了详细的规范。该法主要内容是:
随着该法案的颁布,1991年8月,
英国建立了专职监管机构《人类受精与胚胎管理机构》(HFEA),负责对英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进行资格审查和批准对技术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并对公众公布ART实施情况。2008年英国完成该的修订。法案扩大了胚胎研究的范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选择,承认同性伴侣具有和异性夫妻同样的权利,提供生殖医疗服务时应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利用捐赠的精子成为母亲的妇女,有权同意让任何人(近亲属除外,包括女性)成为孩子的“父亲”或“第二家长”。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1988年颁布大洋洲第一份有关ART代孕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澳大利亚的各个州根据自身的情况相继出台了允许非商业性代孕法规。
俄罗斯
俄罗斯是对代孕行为几乎没有约束的国家,不但支持捐助性代孕,对商业代孕没有过多的限制,并且对合约对象也没有太多要求及约束,合约父母可以是夫妻,同性恋或单身妇女,仅仅限制单身男性不可以成为合约方。
印度
印度承认代孕的合法性,对代孕行为的规定非常宽松。并且在2002年通过了承认代孕合法性的法案,允许商业性代孕。
禁止代孕
中国
中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代孕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
计划生育、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2001年,中国原卫生部颁布了《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同年发布了《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
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实施供精人工
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行生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
2003年原卫生部重新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应用相关技术的机构设置标准、技术实施人员的资质要求及技术操作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技术实施中的伦理原则。
2012年全国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
秦希燕建议在刑法中尽快增设“非法代孕罪”,立法对代孕不法行为进行制裁。自2013年起,中国多次开展打击非法代孕专项行动,但收效甚微,代孕黑市屡禁不止。同年有代表提出有限放开代孕。
2015年12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对于代孕不应一棒子打死,“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致使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时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这表明中国对代孕所持的态度也有所变化。此后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禁止代孕与适当放开代,打击猖的黑色代孕利益链条与不应剥夺不孕夫妻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一直是争议的议题。
德国
德国对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非常严格,1990年联邦议会制订公布了《胚胎保护法》将辅助生殖技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不以本人妊娠为目的的
受精卵、一次胚胎移植超过3个以代理母亲为目的的受精及为代理母亲进行的胚胎移植、以妊娠以外的目的进行的胚胎体外培育、未经本人同意的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等均被禁止。
法国
法国于1973年设立了“精子、卵子研究保存中心”并在中心内设立行为规范,约束人工生殖技术的实施。法国1989年的草案否认了代孕母的合法性,并规定如有违反应受刑法制裁。但同时法国民间于1985年设立了代孕母协会,进行代孕母的联络工作。
意大利
意大利自2004年以来颁布史上最严苛的ART立法,任何形式的赠精、赠卵、代孕都被视为违法,违禁者将被处以最高20年的监禁。10月16日,意大利议会参议院通过一项立法,规定该国公民赴海外代孕的行为也会受到惩罚。投票结果显示,84票赞成,58票反对。该法律此前已在意大利议会众议院获得通过。该立法把意大利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代孕禁令扩大到前往美国或
加拿大等代孕合法国家的人士,违者会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和最高100万欧元(773万人民币)的罚款。
瑞典
瑞典是世界上为人工生殖最早进行立法的国家之一,在1984年向国会提交了《人工授精法案》《亲子法的修正案》《秘密保护法》(修正案)三个法案,其中前两个于198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瑞典于1988年制定《体外受精法》禁止捐精体外受精及代理孕母行为。
相关事件
广州八胞胎诞生记
2011年年底
广州市媒体曝光,广州一对富商夫妇久婚不孕,后来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于是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母体自身共3个
子宫采取“2+3+3”队型,在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此消息引起强烈关注。
2012年12月13日,记者从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了解到,该事件已经基本完成调查,调查组找到了八胞胎的妈妈,她承认了代孕事实,其中由她本人通过人工受精后到香港产下3个孩子,另外雇佣两个代孕妈妈,其中一个代孕妈妈是在广州某
三级甲等医院生产的。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八胞胎事件的超生处罚标准已经明确,除了当事妈妈生的3个孩子外,其他两个代孕妈妈所生的5个孩子都算超生。其父母户籍所在的
肇庆市计生部门正在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罚,将对其父母征收高额罚款。
北京最大非法代孕机构被查处
2013年3月25日,根据
中国中央电视台提供的线索,北京市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查处了北京卓越医疗美容门诊部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技术的行医点。该机构位于北京
东城区,由
香港福臣集团举办,是北京查处的规模最大的非法代孕中介机构,北京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此全面启动。
报道称,香港福臣集团违法经营6年,每年代孕200多个孩子。其中的全委托包生计划,生一个孩子需要100万元,想生男孩还要再加20万元;如果要生双胞胎男孩,还要再加30万元。如果中途流产,前期的30万也不会退还。在这样没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试管婴儿手术,不受法律保护,很可能威胁到代孕母亲与胎儿的生命安全,委托人的财产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同时,
香港福臣集团还下设上百个代孕网站,常年招收代孕母亲,宣称代孕成功后将可获得17万至23万元。代孕母亲的学历、出生地等都不重要,只要身体健康就可以。集团负责人表示,代孕母亲来自全国各地,大都来自离异家庭。在这样的机构,代孕母亲受孕前后都会被集中看管,一个1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4个代孕母亲,并配备几名保姆。
中国首例失怙代孕龙凤胎监护权案
男女再婚后购买他人卵子,由男方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委托另一名女性代孕生育一对龙凤胎。男方因病离世后,其父母与女方为孩子的监护抚养问题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龙凤胎由祖父母监护。2016年6月17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祖父母要求担任孩子监护人并进行抚养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判决监护权归属母亲陈某。该案是中国首例代孕子监护权案,该例备受瞩目的案件被写入2017年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广受舆论好评。
非法拘禁外籍女子代孕
2021年1月19日消息,一起非法拘禁案背后,隐藏着多宗跨国“代孕”交易。38名外籍女子被以招工或代孕为由,高薪“聘请”偷渡入境,经过胚胎移植手术后,她们被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幕后黑手则是一家“助孕中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从犯陈某的一审判决书,
衡阳市珠晖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代孕退单女童无法上户
来自四川成都的女子吴川川(化名),2017年通过中介机构替人做代孕,怀孕三四个月时被检查出来患有
梅毒,客户退单,要求她打掉孩子。吴川川独自跑回老家生产。女儿出生后,因为生活拮据,她卖掉了以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的女儿出生证。组建新家庭后,因为婆婆、丈夫都疼爱孩子,吴川川开始寻找孩子的生父,试图通过亲子鉴定为孩子上户口。
郑爽代孕弃养事件
2021年1月18日,女星郑爽被曝光与前男友
张恒在美国经由代孕获得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张恒好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郑爽拒绝配合法律程序,使得两个孩子无法回国,此前在代孕妈妈怀孕七个月时,郑爽就因和张恒分手而希望放弃两个孩子,并爆粗口抱怨“七个月了打不掉,烦死了”。尽管张恒和郑爽在此事中分别扮演的角色和理应承担的责任尚不明确,但是“代孕”和“弃养”基本已是事实,该事件引发巨大争议。
青岛两公司代孕案
2024年8月26日,打拐志愿者
上官正义(化名)于网络发文举报,青岛市春孕
试管婴儿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美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打着试管婴儿名义,实则开展非法代孕、承接国内其他代孕机构生产、售卖出生证明业务;出生证明价格在5万元不等,涉及全国多个地区。上官正义在文中还提及,美克生物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某某承接全国各地其他代孕机构的生产任务,勾结
山东省、
江苏省、辽宁等地
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安排代妈持他人身份信息住院生产,而后以5万不等价格,贩卖出生医学证明。
上官正义还提到,
青岛美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有属于自己的地下实验室,用于取卵、胚胎移植,面积达800多平米,取卵、胚胎移植、培育胚胎等医疗器械应有尽有。针对网传消息,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8月27日,山东
潍坊市已会同多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医院展开调查。8月30日,上官正义发文称青岛代孕事件中的青岛美克生物公司法人丛某某已被抓获,两名参与的医生均被停职。
2024年10月30日,
青岛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丛某某,针对其组织人员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相关部门已分别依法立案。丛某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案件在侦办中。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医师李某和张某某、
青岛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医师钱某某和孙某某、青岛同安妇婴医院护士宁某某等5人不同程度参与上述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情节轻重,对李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处罚和开除处分;对张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和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对钱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处罚;对孙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对宁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同时,依规依纪对涉事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哺乳期女子代孕后遭机构拉黑
2024年10月30日,民间打拐志愿者
上官正义发文称,一名刚生育完3个多月的28岁女子小娟(化名),经人介绍到
成都市做代孕,被安排去贵阳移植后,体检查出血值没翻倍,代孕机构便放弃让其回家,然后该女子回家后发现自己已怀孕。女子借钱买票来到成都与代孕机构沟通,却遭对方拉黑。该女子在寻求援助。10月31日,成都市武侯区卫健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针对网络反映哺乳期妈妈代孕情况,有关单位会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合肥一代孕机构勾结医护和公职人员开展地下取卵
2024年12月13日,打拐志愿者
上官正义发文称,安徽合肥一代孕机构勾结医护和公职人员开展地下取卵及胚胎培育,并贩卖出生证明移植。该机构幕后老板张某开设的安徽佑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打着医疗咨询,生殖健康等名头,开展非法代孕活动,在合肥市
肥东县辖区开设手术室进行取卵胚胎移植,同时以13万元价格售卖出生证明。知情人士透露,张某的亲属系
亳州市公安局民警,且有参与。上官正义已于13日下午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肥东当地派出所表示,“已安排民警去现场了解情况”。同时,上官正义还表示,他会将相关情况反映到当地卫健委等相关部门。
相关影视作品
《母语》
上映年份:2012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
时长:97分钟
类型:剧情/爱情/家庭
剧情简介:张(
方中信饰)和方韵(
汪裴饰)是一对两地分居的夫妇,虽然事业小有成就,生活优渥,但是二人始终膝下无子。在好友的建议下,他们决定请人代孕生子。经过几次见面,他们最终选择了美丽清秀的女孩
李妍(
秦岚饰)。李妍独自来京闯荡,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依旧保持着本性的善良。在张磬夫妇细心呵护下,李妍肚子里的胎儿一天天长大,李妍与胎儿的感情也与日俱增。在此期间,身为记者的方韵在地震灾区感到母爱伟大,收养了一名孤儿。两个小生命的命运发生着改变,张磬、方韵、李妍三人的内心情感也在悄悄变化。
该片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成,阐述了“代孕”这一话题,是中国首部涉及到代孕题材的作品。
《代孕者》
上映年份:2013
时长:89分钟
类型:纪录片
剧情简介:在2013年,
英国广播公司(BBC)曾播出过一部名为《代孕者》的纪录片,拍摄下了印度内娜·帕特尔医生的诊所(Akanksha Infertility Clinic),以及诊所里代孕母亲们的生活。1999年,内娜·帕特尔医生诊所的第一笔代孕生意成功,引发了舆论关注。从此以后,她走上了系统化代孕产业的道路,成为
印度代孕产业的“先驱者”。
在镜头面前,内娜·帕特尔说到自己一直以来面临着社会的批评,甚至冠上“婴儿工厂”、剥削穷人、“贩卖婴儿”的骂名,但她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犯法”的事情。而截至2015年,总共有上千个孩子在这个诊所诞生。
《爆买生命:不断升温的中美代孕产业》
上映年份:2017
类型:纪录片
剧情简介:美国的加尼福尼亚州有一个别称——代孕圣地。全美国200多家代孕机构,一半以上聚集在此。没有法律的管束,代孕行业在这里野蛮生长。2017年,
日本电视台NHK所拍摄播出的纪录片《爆买生命:不断升温的中美代孕产业》,就将目光聚焦在了这里。
片中提到,美国90%的代孕受理对象都是中国夫妇,由于之前的两大代孕市场
印度和
泰国在2015年禁止了跨国代孕,于是美国便成为了最热门的选择。其中,委托代孕服务的中国家庭,年收入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左右,而80%到90%的中国夫妇会选择在代孕服务中,加上性别选择这一项。
参考资料
青岛代孕.上官正义-新浪微博.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