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备区
正师级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青岛警备区(简称"青岛警备区")成立于1969年11月,隶属济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为正师级单位,是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委员会的军事部门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山东省军区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历史沿革
1969年11月14日,青岛市人民武装部与守备19师合并组建青岛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统辖:守备部队、直属部(分)队,青岛边防检查站和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沧口区、崂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济南军区驻青岛铁路分局军事代表办事处、济南军区青岛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和济南军区后勤部第一四一医院。
至1985年,青岛警备区司令员先后为裴维增马连辉陈新华、刘东起,政治委员先后为史世屏、张瑞厚、李福亭、李治亭。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施工办公室。青岛警备区驻武定路29号。
1973年8月20日,青岛边防检查站划归山东省公安厅建制。
1978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通知,即墨区、胶县、胶南县和黄岛区人民武装部从1979年1月1日起划归青岛警备区建制。
1985年10月,奉济南军区精简整编命令,青岛军分区合并至青岛警备区。青岛军分区所辖6区6县人民武装部转属青岛警备区建制。青岛警备区自1985年12月1日零时起,归山东省军区建制,执行师级权限。
整编后至1990年底,司令员先后为沈兆吉、石庆明,政治委员先后为贾启忠、张钰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统辖守备部队、船运队、教导队和县、区人民武装部。
1986年,遵照中发第5号、国办发第25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做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交接工作的通知》,将6区6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自7月1日起按新体制办公。县、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后,既是中国共产党县(区)委员会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机构单设,接受中共县(区)委、人民政府和青岛警备区的双重领导。
军事设施
兵营
1970~1986年,青岛警备区共有营房234座,占地255.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7万余平方米。
工事
自1955—1978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的指示,先后从6个军级单位抽调兵力120余个团次,构筑了大量的坑道和火炮工事、轻(重)机关枪工事、掩蔽部、观察所等,加强了青岛市地区的防御能力。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军事设施
兵营
工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