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迪波,1963年4月出生,湖南陵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学院,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
太子奶托管公司高科奶业董事长。
1984年7月,大学毕业后的文迪波并没有像他自己期待的那样进入机关工作,而是被分配到株洲市八中教书。1986年9月,文迪波考研成功,进入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文迪波在陕西师范大学晚期曾一度离开校园,与其父亲一起从事建材生意,但不仅生意未做成,其研究生
学历证书最终也未能拿到。
1988年,文迪波进入贵州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2年1月,文迪波进入
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作。1993年12月至1999年10月期间,进入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工作,先后任综合调研室业务指导科副科长、正科长、行财科科长。1999年10月,文迪波开始任职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1年3月,文迪波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天元区政府副区长。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期间,任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
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5月至2004年7月期间,任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科集团董事长。同年7月,文迪波任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7月,文迪波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09年1月16日,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出资500万元共同组建高科奶业,文迪波担任法人代表。
太子奶曾在中国
乳酸菌饮料行业占据“龙头”地位,因资本运作和内部管理等问题,于2008年前后陷入破产边缘。2009年初,湖南株洲市政府成立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以租赁的形式,托管经营正深陷资金危机的
太子奶事件,时任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的文迪波出任高科奶业董事长。
在托管太子奶期间,文迪波频频“越位”,不仅将公司资产转移至其“身边人”,强行使太子奶进入
破产重组,还致使太子奶多名人士被抓捕。2010年7月,
李途纯等4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0年8月底,多位太子奶原高管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文迪波。
涉及文迪波的举报材料中称,文迪波曾在其担任
株洲市天元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和关照唐某、刘某转让土地使用权,当时文迪波并未收取贿赂,但2人均表示日后对其感谢并事后赠予文65万元和一套房产。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2012)郴苏刑初字第135号刑事判决书中认定,文迪波还在担任株洲市天元区副区长、
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董事长和
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招投标、偿付预付款和保留经销权中给予他人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76354
元和欧元19000元,构成受贿罪。
此外,相关材料显示,2010年2月,文迪波还以2000万的私人资金控股了全部为国有资产、
株洲市政府投资的高科奶业62.5%股权,造成株洲市政府
实际投资的1.37亿亏空,实际侵占
太子奶事件大量资产。
相关举报材料还显示,文迪波在以高科奶业董事长名义控制太子奶期间,动用300多万元的公款,以业务咨询费名义进行买官活动;此外,太子奶原高管还出示证据指出文迪波在控制太子奶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造成多起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其中包括引发供应商堵株洲市政府,员工和供应商堵
鄂黄长江大桥数小时等重大事件。2011年,文迪波被
湖南省纪委“双规”。2013年4月16日,湖南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生效:太子奶
破产重组主导者、株洲高科奶业原董事长文迪波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