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孝
明朝文官,代表作《孝经解》
王忠孝(1593—1667年),男,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生,字长儒,号愧两,南埔乡沙格村人。崇祯元年(1628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在中央财政部门管籍帐和田赋之事。南明弘光帝时授绍兴市知府,辞不受。隆武帝时光禄寺少卿郑成功起兵后,即投奔郑氏,对军政大事多所赞划,备受推重,在抗清复台中,出力甚多。
人物生平
工作经历
崇祯元年(1628年),忠孝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崇祯三年,他在河北州督运大通桥粮饷,,以刚直耿介、无私无畏著称。其时由朝廷派往蓟州负责节制漕运的内监邓希诏图谋不轨,私下招兵买马,并找忠孝索取粮饷,忠孝坚拒。希诏勒索未遂,恨之入骨,诬告忠孝有“旨病民而又欺君之罪”。朝廷听信谗言,派锦衣骑逮治。按照惯例,如果不能满足这些缇骑的贪欲,便会“楚毒随之”。可是王忠孝尽其所有“不能具一餐”,官差翻箱倒,“署中不能备十金”,锦衣缇骑为其廉洁所感动。
王忠孝被押解入京后,受廷杖之刑,被缚在麻袋中以乱棍击打。但他“犹挺闽人气质,抗不服罪”。希诏乃以重金贿赂部里胥吏,另求可罗织此狱的人,又密谋上疏诬他贪污官仓搬运工价银两,欲以此治他死罪。当审讯时,他毫无惧色地驳斥说:虽然工价无开销,但这是朝廷的财物,我怎敢私吞?这笔钱全储存在密云库,有据可查。都御吏王志道及户部属僚等纷纷请免治罪,上意稍解,最终“改系刑部狱三载”,与黄道周、王仑初、王思任、马思理等人同系一狱,时号“六君子”。
崇祯十七年,即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南明福王弘光帝下诏授忠孝绍兴知府,擢副都御吏。他感到邪正混杂,辞不受。朱聿鐭朱聿键称帝于福州,是为隆武帝,召见忠孝,授光禄寺少卿,忠孝陈述光复策略,隆武帝大喜,特命巡关,赐尚方宝剑,便宜行事。但当时兵权完全掌握在郑芝龙一人手中,忠孝无一兵一卒,他审时度势,“回奏称旨”。不久,桂王朱由榔即位肇庆市,改号永历,诏拜王忠孝为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
王忠孝对抗清复明事业十分关心,曾先后向唐王、鲁王、桂王等上疏,力图匡复明室,并经常与郑成功的抗清将领郑鸿逵郑泰甘辉等和唐王抗清将领张煌言、周鹤之诸人书札联系,其中给郑成功书札18次,竭尽心智筹划抗清,颇多建树。
郑成功在厦门市设立储贤、育胄两馆,广纳遗臣贤士。王忠孝与沈佺期辜朝荐卢若腾等都趋赴厦门,依附郑成功。王、郑意气相投,成为知己,郑成功多次要委以官职,并时常征询军国大计,他虽未受官职,对军国大事则时常建言,并推荐同安区教谕陈鼎之子陈永华给郑成功,说陈有“经济之才”,即被用于参军。后陈永华在开发和建设台湾中果然立下不朽功勋。
顺治十八年,郑成功渡海东征台湾,王忠孝与沈期等人留下,辅助世子郑经守厦门,调度各岛。康熙帝二年(1663年),与沈铨期、卢若腾等入台,得到郑经厚待,身近郑经四年,始终“不图宦达,日与流寓诸人肆意诗酒,作方外客”,默默无闻地度过晚年。康熙五年病殁。
个人作品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
康熙五年(1667年),王忠孝病殁于台湾,享年74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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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生平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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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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