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之统一到汉承秦制,无论是政治经济制度还是军事与法律制度,都奠定了此后两千年中国传统制度的基础,因此,秦汉制度也就成为中国制度史的重要渊薮。自宋明以来,治秦制、汉制者代有人出,从《
西汉会要》、《
东汉会要》到《
秦会要》,从《
容斋随笔-》、《
二十二史札记》到《
十七史商榷》,直到
孙星衍诸公对秦汉制度史籍的辑佚与整理,都是嘉惠学林的名山事业。上一世纪,随着新的方法论是不断涌现,加之秦简、汉简以及其他文书的大量出土,春汉制度研究再入佳境。
吕思勉《
秦汉史》、
马非百的《
秦集史》以及
陈直的《史记新征》、《
汉书新证》等都对秦汉制度多有创述。专门的制度研究更是不绝于缕。
程树德的《汉律考》、《
九朝律考》,
沈家本的《汉律摭遗》开近世治
秦汉制度之先河;
安作璋、
熊铁基的《
秦汉官制史稿》,
朱绍侯的《秦军功爵制研究》,
栗劲的《秦律通论》,
孟祥才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秦汉卷》,
黄留珠的《
秦汉仕进制度》,
阎步克的《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加上大量的专题论文,使这一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秦汉制度的研究可谓难之又难,可垦者已为良田,春华秋实,稻菽千里;不可垦者仍是山泽,贫瘠薄,荒芜一片。新的研究越来越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在这样一个领域如何作出新意、有所创立,如何不成说,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实在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