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SCOTUS,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是由宪法规定的联邦法院。最高法院拥有司法权、司法审查权,有权裁定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违宪,而不被采用。
最高法院随着1789年《司法条例》的通过而开始形成,自1790年首次议会以来,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现任首席大法官是
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 III)。1796年,
康涅狄格州的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Oliver Ellsworth)接受了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提议,成为首席大法官。1801年,
约翰·马歇尔巧妙地维护了最高法院在第一次大危机中最强大的权力和尊严。国会通过最高法院的成员减少到五人。该法废除了大法官的巡回职责,并进行了其他改革,设立了新的巡回法院,有16名法官。1814年8月,
美国国会大厦被烧毁,最高法院在宾夕法尼亚大道的一所房子里暂住。1916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将童工制造的商品排除在州际贸易之外。当地区法官批准禁令时,美国检察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五位大法官认为,国会在制定《童工法》时篡夺了各州的权力;这样的法律可能会破坏联邦制度。1922年,最高法院审查了《童工法》。法院裁定认为该法律无效。20世纪70年代初期,伯格法院仍是沃沦法院自由派的延伸,70年代后期肯定了少数民族就业、升学等享有优先权的政策,对于妇女的平等权利及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也有一定建树。1986年开始,伦奎斯特法院继续对与死刑、堕胎、学校废除种族隔离、宗教自由和公民权利等有关的问题作出裁决。2022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决,他们改变了美国高校的招生规则。6月29日,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
哈佛大学和
北卡罗来纳大学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违宪,从而事实上禁止美国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将种族作为考量因素。
历史沿革
诞生背景
美国是
联邦制国家,除了联邦政府拥有司法、立法、行政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之机制外,州亦拥有独立于联邦而产生的司法、立法、行政机构。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3个
殖民地地区根据《
邦联条例》,首次成立了以邦联国会(Congress Assembled)为形式的松散的中央政府。由于松散的邦联制使得各州的贸易大战甚至武装冲突,数个州的代表召开了制宪会议,谋求订立《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改变紧张的局势。正因为州不是因《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而产生,而是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订立之前就已经合法地存在,所以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和法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还规定,宪法没有授权联邦政府亦没有禁止州和其人民行使的权利,由各州及其人民所保留。因此
美国的法院采取双轨制,即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同时存在且互不隶属(除了因宪法第14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而要求各州尊重的某些宪法权利外),州有对非联邦案件的终审权。但当涉及到《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诉讼时,当事人有权将案件一直上诉至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法院诞生
联邦最高法院是在1789年《司法条例》被通过后才开始组建和正常工作的。因为在制宪会议上,设立联邦最高法院的提议虽然顺利获得通过,但对设立下级联邦法院的提议,许多代表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是他们把下级联邦法院看作是对各州自由权的侵犯。为了使新宪法能够顺利获得通过,各方代表都做了让步,只在宪法第3条中笼统规定,如果没有国会的具体立法,联邦司法系统是不存在的,最高法院也是无法正常工作的。
1789年9月24日,
乔治·华盛顿总统签署了国会两院通过的《司法条例》,建立起美国最早的联邦司法体系,即建立了由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三个巡回法院和131的地方法院共同组成的联邦司法体系。其中联邦最高法院由六位大法官组成,一位是首席大法官,由他领导最高法院的工作:巡回法院的法官由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兼任,定期到巡回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地方法院由数名法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加以调整。次年2月2日,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皇家证券大楼正式宣布成立。联邦最高法院在成立之初,地位低下,毫无威望可言,以致于许多被选任的大法官宁愿在地方上任职也不愿意到最高法院去任职。
对于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乔治·华盛顿总统选择了出生于纽约的政治家和外交官
约翰·杰伊。1795年,为了接替杰伊,华盛顿总统选择了
约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他是南卡罗来纳州人,此前曾担任最高法院的助理法官。但是约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在他的家乡
查尔斯顿市(Charleston)的一座教堂发表讲话时犯了一个政治错误,使他失去了首席大法官的职位。
司法审查历程
1796年,
康涅狄格州的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Oliver Ellsworth)接受了华盛顿的提议,成为首席大法官。1801年,
约翰·马歇尔巧妙地维护了最高法院的权力和尊严。国会通过最高法院的成员减少到五人。废除了大法官的巡回职责,并进行了其他改革,设立了新的巡回法院,有16名法官。1814年8月,美国国会大厦被烧毁,最高法院在宾夕法尼亚大道的一所房子里暂住。1819年,它回到了参议院。
1846年,美国和
墨西哥开战,一位名叫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的黑人在密苏里州法院提起了诉讼。十二年前,陆军外科医生约翰·爱默生(John Emerson)将他的奴隶斯科特从
密苏里州带到了
伊利诺伊州,那里的西北法令和州法律禁止奴隶制。然后,他把斯科特带到了斯内林堡,位于密苏里永远禁止奴隶制的地区。1838年,他把斯科特带回了密苏里州。爱默生死后,斯科特起诉了爱默生夫人,希望自己获得自由。1850年,密苏里州法院宣布他获释。自1803年以来,最高法院首次裁定国会法案无效。
1863年,国会在最高法院法院中增加了第十个席位,
亚伯拉罕·林肯任命了
加利福尼亚州的斯蒂芬·J·菲尔德。1864年秋天,
印第安纳州的平民兰布丁·P·米利根(Lambdin P. Milligan)在军事委员会受审。他被判犯有阴谋推翻政府的罪名,并被判处绞刑。在米利根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后,首席大法官
塞缪尔·蔡斯领导下的最高法院考虑了军事权力对平民的问题。除了在经济上开始实行有限的干预和管理外,联邦政府和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世纪后期还开始介入对宗教教育、移民管理、
美洲原住民以及美国殖民地居民的权利等方面的管理。
梅尔维尔·富勒(Melville W. Fuller)于1888年接替
莫里森·韦特(Morrison R. Waite)担任首席大法官。1891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赋予每个巡回区一个上诉法院,有权对许多案件做出最终决定。这项法律也结束了大法官们的巡回任务。1910年首席大法官富勒去世后,
威廉·塔夫脱总统打破传统,选择了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Edward Douglass White)担任首席大法官。
当最高法院在1910年审查标准石油公司案件时,首席大法官
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Edward Douglass White)表示,国会只能处理“不合理”贸易限制的法律。1914年,最高法院宣布,如果联邦官员非法扣押物品,联邦法官不得在法庭上接受此类物品作为证据。但该决定对州法院没有约束力。1916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将童工制造的商品排除在州际贸易之外。当地区法官批准禁令时,美国检察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五位大法官认为,国会在制定《童工法》时篡夺了各州的权力;这样的法律可能会破坏联邦制度。1922年,最高法院审查了《童工法》。法院裁定认为该法律无效。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沃沦领导的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消灭种族歧视、改善种族关系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沃沦与布莱克、
道格拉斯、布伦南共同铸造了宪法上的革命:把人权法案应用于各州;对为个人提供保障的特殊条款作出广义的解释;对内战修正案的应用与解释;放弃以种族和性别上的“怀疑”为由作出任何行政上或立法上的区分;扩大选举权、竞选公职权和公平代表权的范围,以及有关个人自由的其他内容。
1960年,《
纽约时报》刊载广告猛烈抨击蒙哥马利市警察当局对黑人民权运动的镇压,事后发现这个广告有多处报道失实。蒙市警察总监沙利文以诽谤罪罪名起诉《纽约时报》,由于广告部分内容的确失实,《纽约时报》一审二审先后败诉,报社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州法院的判决,确认《纽约时报》尽管报道失实,但是并不构成“诽谤”。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确定了著名的“实际恶意”原则——政府或其官员如果想在诽谤告诉中获胜,必须证明媒体诽谤性和污蔑性报道具有“事实的恶意”。换言之,就算媒体报道完全失实,只要媒体没有明知故犯,就不能被定位“诽谤”。该原则将举证责任交给了提起诽谤诉讼的原告,由于新闻媒体的主观性,原告很难证实他人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就变相保护了新闻自由。此案的意义在于确定了公民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利,哪怕批评的事实是错误的,公民也应当拥有自由表达的空间。
20世纪70年代初期,伯格法院仍是沃沦法院自由派的延伸,70年代后期肯定了少数民族就业、升学等享有优先权的政策,对于妇女的平等权利及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也有一定建树。
1986年开始,伦奎斯特法院继续对与死刑、堕胎、学校废除种族隔离、宗教自由和公民权利等有关的问题作出裁决。然而,美国社会的根本性变化也经常要求伦奎斯特法院进入相对未知的法律领域。例如,法院经常被要求决定国家的民权法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护由种族、民族或宗教定义的群体,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护性别、性取向和身体能力的群体。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新技术迫使法院考虑互联网上的言论是否应该像传统媒体一样“自由”,以及执法部门何时使用新的调查技术成为对宪法权利的“不合理”侵犯。
1994年6月,美国警方以涉嫌杀害前妻妮科尔及妮科尔男友格德曼的罪名将
辛普森杀妻案逮捕,成为当时轰动全美的爆炸性新闻。美国电视台当时曾连续7个小时直播了
洛杉矶警方飞车追捕
O·辛普森的全过程。在法庭上,控方出示了在辛普森寓所找到的手套和球鞋的物证,并证明它们与出事现场凶手留下的痕迹完全吻合。就在美国公众认定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时,一个由9名黑人参加的陪审团于次年10月宣布,辛普森的杀人罪名不成立。这一判决再次轰动了美国社会,并由此成为美国最具争议的
刑事案件。美国舆论普遍认为,
辛普森杀妻案实际上是法庭在种族问题上做出了妥协。如果他被判有罪,那将表明美国司法制度对黑人的长期不公正行为还在延续。辛普森本人随后仅在一个
民事诉讼法中被判定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并被要求向死者家属支付3350万美元的赔偿。
2000年,一桩小布什诉
艾伯特·戈尔案被送上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案头,虽然戈尔在全国范围的计票数高于小布什,但由于美国大选采取选举人团制度,最高法院判决小布什赢得了
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团票,小布什也由此赢得大选。
2022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决,这次他们改变了美国高校的招生规则。6月29日,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
哈佛大学和
北卡罗来纳大学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违宪,从而事实上禁止美国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将种族作为考量因素。尽管裁决审查的是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但预计这份裁决的影响将遍及全美。
2024年2月12日,特朗普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申请冻结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否决其总统豁免权的裁决。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三人合议庭本月6日作出裁决,认为特朗普不能以总统豁免权为由,免受刑事诉讼指控。特朗普所提总统豁免权指,他不应就任职总统期间的行为承担
刑事责任。在特朗普看来,总统必须拥有全面司法豁免权,以便有能力在无惧政敌“报复”的前提下履职。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有判例支持美国总统的职务行为免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机构责权
具体责任
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法庭,负责审理根据美国宪法或法律引起的所有案件和争议。作为法律的最终仲裁者,法院负责确保美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正义的承诺,因此也充当宪法的守护者和解释者。法院官员协助法院履行其职能。他们包括首席大法官顾问、书记员、图书馆馆长、法警、裁决报告员、法院律师、策展人、信息技术总监和公共信息官。
管辖范围
根据《宪法》(第三条第2款):“司法权应扩大到根据本宪法、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其权力制定或将要制定的条约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和衡平法案件;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使和领事的案件;所有海事和海事管辖权的案件;美国应为当事方的争端;两个或两个以上之间的争端国家之间;一国与另一国公民之间;不同国家的公民之间;同一国家的公民之间,根据不同国家的赠与要求土地,以及一国或其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臣民之间。在涉及大使、其他公使和领事的所有案件中,以及一国为当事方的案件,最高法院应具有原审管辖权。在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中,最高法院在法律和事实方面均具有上诉管辖权,有例外情况根据国会制定的条例。
案件受理条件
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大法官们依据两个标准决定案件是否受理:第一个标准为:一致性原则,即大法官们要看一下,即将受理的上诉案件与全国其他地方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是否存在不一致,若存在,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受理,以便通过判决形成全国统一的司法意见,以便解决今后的类似纠纷。第二个标准为: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原则。这是由司法权的本质决定的,因为司法是法院对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争执或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他方侵害而产生的诉讼予以审判,从而保障或救济权益的一种活动。因此,这就要求诉讼必须存在具体而明确的争议。具体而言:一是诉讼的真实性。即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之争必须真实存在,对于"试探性的假装案件"和"共谋的友谊案件",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将宣布案件缺乏可裁判性不予受理。二是诉讼的时效性,即诉讼时机必须成熟。如果当事人所称的损害没有发生或将来才可能发生,最高法院将不予受理,被称为"时机不成熟"。此外,对于原告已得到补偿的案件,最高法院也不予受理。
司法审查
最高法院最有名的权力是司法审查,或者说法院宣布违反《宪法》的立法或行政行为的能力,在《宪法》文本本身中找不到。法院在Marbury诉Madison案(1803年)中确立了这一原则。在本案中,法院必须决定国会法案或宪法是否是该国的最高法律。1789年的《司法条例》赋予最高法院发布强制令(迫使政府官员依法行事的法律命令)的原始管辖权。根据该法提起诉讼,但最高法院指出,《宪法》不允许法院对此事拥有原审管辖权。由于《宪法》第六条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法院认为,与《宪法》相抵触的国会法案不能成立。在随后的案件中,法院还确立了其废除被认定违反《宪法》的州法律的权力。
在第十四修正案(1869年)通过之前,《权利法案》的规定仅适用于联邦政府。修正案通过后,最高法院开始裁定其大部分条款也适用于各州。因此,法院对某项权利何时受到《宪法》保护或何时受到宪法权利侵犯拥有最终
决定权。
审理程序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决定受理某一案件后的第一项工作便是口头辩论。在辩论前,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好40份诉讼状,大法院们人手一份,并在法院文书处备案。诉讼状的内容包括事实、争端、需要解决的问题、下级法院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有争论的法律焦点,还有律师作为其论据的立法和引用的案例。口头辩论的听审在最高法院指定日的上午10点到12点和下午1点到3点进行。口头辩论期明间,法院通常会限定出席律师的陈述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在最高法院认可的情况下,辩护时间可延长到一小时。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联席会议是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通常在周三或周五上午9点半或10点到下午5点半或6点进行。会议对外是不公开的,需要绝对保密。在1910年前助理法官可以参加联席会议,但1910年发现一位助理法官泄密后,最高法院随即做出禁止助理法官参加联席会议的规定。最高法院既不把会议内容公之于众,也不召开记者招待会。在美国,法院工作的秘密性被看作是它作为独立的国家机关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在联席会议上,大法官们在首席大法官的领领导下对案件进行讨论。首席大法官首先发表他本人的意见,然后大法官按照资历深浅,依次陈述并投票。然后,最高法院就开始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制作意见书。
当最高法院取得多数意见时,通常由首席大法官来指定制作意见书的人选,基本上是大法官轮流制作意见书。根据判决对公众的重要性和案件所涉及事项的性质,首席大法官可以授权自己制作意见书。例如首席大法官沃伦(Earl Warnen)投权自己制作1954年种族隔离案判决书,伯格(Warren Burger)在1974年尼克松案中,
威廉·伦奎斯特(Rehnquist)在1988年"特别公诉人"案件都是如此。"但当首席大法官处于少数派一方时,通常就会授权另一方(即多数派)中资历较老的普遍通大法官制作多数人意见书,少数派则可以对案件发表异议。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年36周,通常从10个月的第一个或第二个星期一到下一年的6月底或7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但首席大法官与同事们商议后认为应当召开专门会议的情形除外。
高院法官
组成成员
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9位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其产生过程与另外8位大法官一样。
任职机制
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但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或年满65岁、任职满15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美国宪法规定,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一州为诉讼一方的案件有初审权;对州最高法院或联邦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就法律问题进行复审;有权颁发调审令,调审下级联邦法院或法院审理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不论是初审案件,还是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联邦最高法院开庭时间为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到翌年6月中旬 。判决以法官投票的简单多数为准 ,判决书写下各方意见。1882年开始发行官方汇编的《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其中的判例对法庭有约束力,为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历任法官
参考资料
意义与影响
最高法院在美国的宪政制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这片土地上的最高法院,它是那些寻求正义的人的最后诉诸法院。其次,由于其司法审查权,它在确保政府各部门承认其权力的局限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它通过废除违反宪法的法律来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最后,它通过确保多数人不能通过伤害和/或不当利用不受欢迎的少数人的法律,对民主政府设定了适当的限制。从本质上讲,它有助于确保大多数人不断变化的观点不会破坏所有美国人共同的基本价值观,即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正当法律程序。
相关事件
有关女性堕胎权文件泄露
美国《政治报》网站2022年5月2日晚刊登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一份多数意见草稿以及相关报道。该草稿由保守派大法官
塞缪尔·阿利托撰写,认为联邦层面确立女性堕胎权的判例站不住脚、应被推翻。联邦最高法院确认了这一被泄露内部文件的真实性,但强调该文件不代表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或任何大法官在这一案件中相关问题上的立场。罗伯茨在声明中批评了泄露内部文件的行为,并表示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将不会受到影响。民主党人和自由派人士密集发声,呼吁采取行动保障女性堕胎权。
美国共和党人和保守派人士则大力谴责泄露行为,称之为对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独立性的攻击。
恢复了特朗普被投票资格
2024年2月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美国东部时间当日上午10时就特朗普的选票除名案听取口头辩论。2023年12月,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因牵涉2021年1月6日“国会山骚乱”,特朗普在该州不具备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党内初选资格,同时要求州务卿不得允许特朗普的名字出现在该州总统选举的选票上。美国多州都曾出现用该条款挑战特朗普2024年总统竞选资格的情况,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是首个支持控方的案例。从辩论内容来看,外界分析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科罗拉多州是否有权将特朗普从共和党初选中除名表示深切怀疑,大法官们可能将推翻科罗拉多州的裁决。2024年3月4日,美国最高法院就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涉嫌推翻2020年大选结果”一案作出裁决。最高法院一致同意推翻科罗拉多州法院的判决,恢复了特朗普在2024年总统初选中的被投票资格。
拜登发起改革
当地时间2024年7月29日,美国白宫官网发表声明,总统拜登宣布对最高法院进行紧急改革的计划。他提出的主要三项要求包括: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前总统在任期间犯下的罪行没有豁免权”;将目前终身制的最高法院法官任期限制为18年,总统每两年可以任命一名法官在最高法院任职18年;制定有约束的行为准则,例如禁止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参与公开政治活动、参与利益冲突案件的审判等,并且要公开收受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