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是乌海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1975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乌海市。翌年1月10日,
乌达区和海勃湾市正式合并成立乌海市,为内蒙古自治区
直辖市。1981年12月,乌海市革命委员会改称乌海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1961年7月9日,国务院第111次全体会议通过,批准建立
乌达区和海勃湾市。10月1日,正式成立乌达市和海勃湾市,分别隶属
巴彦淖尔市和伊克昭盟。
1976年1月10日,乌达市和海勃湾市正式合并成立乌海市,为
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市人民政府设在
海勃湾区。下辖乌达、海勃湾、
拉僧庙3个县级办事处。
1979年12月,将3个办事处改设为区,同时,将拉僧庙办事处更名为
海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