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河,男,
汉族,
内乡县人,1963年10月出生,1987年6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
现任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22年1月
补选)、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2022年3月任命)。
2021年8月31日,
萍乡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肖洪波同志宣布省委关于萍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李江河同志不再担任萍乡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提名免去萍乡市政府市长职务,另有任用。9月2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江河辞去
萍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9月29日,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任命李江河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
南昌市胜利闭幕。会议
补选李江河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人选名单,李江河为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