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时间,始于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度,结束于1911年的
辛亥革命。在此期间,
中原地区的政治体制主要表现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地方行政单位由中央任命。
郡县一词在中国历史悠久,《
逸周书》中已有记载。
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也出现了“郡县”一词,表明当时的社会正经历着从封建社会向郡县社会的转变。
秦朝秦灭六国之战后,郡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标志着
中原地区正式进入郡县时代。
唐朝的
杜佑认为,
秦始皇通过建立郡县制度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清代的官方著作《
钦定续通典》则将郡县制度追溯到了
秦汉。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们对郡县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例如,
陆世仪认为郡县制度的缺点在于官员频繁调动,而
顾炎武则强调郡县制度下的中央权力过于集中。
王夫之则肯定了郡县制度的长期稳定性和适应性。
1911年
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共和国,政府官员开始由民众选举产生,这标志着郡县时代的结束,
中原地区进入了共和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