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顺之(1507~1560),明代儒学大师、军事家、散文家。字应德,一字义修,号荆川,学者称“荆川先生”。
武进区(今属
常州市)人。
嘉靖八年会试第一
贡士。官翰林
编修,后调兵部
主事。为人文武全才,当时倭寇屡犯沿海,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
浙江省,曾亲率兵船于
崇明区破倭寇于海上。升右都御史,
巡抚凤阳县,至
南通市(今南通市)去世。
崇祯时追谥襄文。
唐顺之学识渊博,对天文、地理、数学、历法、兵法及乐律皆有研究。他是明中叶重要散文家,与
王慎中、
茅坤、
归有光等被称为“
唐宋派”。其文学主张早年曾受前七子影响,标榜
秦汉,赞同“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中年以后,受王慎中影响,察觉七子诗文流弊,尤其是散文方面,七子抄袭、模拟古人,故作诘屈之语。于是抛弃旧见,公开对七子拟古主义表示不满,提出师法唐宋而要“文从字顺”的主张。他一方面多推崇三代、两汉文学传统,同时也肯定了唐宋文的继承和发展。提出学习唐、宋文“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在其选辑的《文编》中,既选了《左传》、《
国语》、《
全本史记》等秦汉文,也选了大量唐宋文,并从此逐步确立了“唐宋八大家”的历史地位。另一方面,
唐顺之又提出诗文写作应“直据胸臆,信手写出”,要师法唐、宋而“卒归于自为其言”。要有“真精神”及“千古不可磨灭之见”。并以“未尝较声律、雕文句”的
陶渊明与“用心最苦而立说最严”的
沈约加以比较。说前者的作品为“第一等好诗”,指斥后者之作“不免为下格”。唐顺之上述见解在其后期著名作品《答茅鹿门知县书》中,较全面表露出来,其反七子模拟、剽窃倾向异常鲜明、激烈。
唐顺之的散文简雅清深,间用口语,不受形式束缚。其论说文《信陵君救赵论》,立足于社稷,批驳以私义救人。词严义正、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如对席论辩,一气呵成而结构谨严。记叙散文大多有叙有议。往往叙中择其一点,引申开来,情思遐飞而哲理蕴其中,自然浑厚而畅达豁然,如《竹溪记》,本应约为园写记,却着眼于园名的由来,赞扬竹“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之士,不可谐于俗”的品德。文笔清新流畅,别具一格,立意新颖。
唐顺之其他记叙散文,如《西峪草堂记》、《书秦风蒹葭三章后》,及《永嘉袁君芳洲记》等,皆能看出此种特色。《
明史》说唐顺之文章“洸洋折,有大家风”。但唐顺之还没有完全摆脱复古主义理论的束缚,他师法唐宋也是在以唐宋古人为法度。他的一些文章中还有八股文作法的影响。然而,唐顺之等唐宋派为后来撼动后七子文坛统治地位的公安派多少起了一点开拓作用。当然,唐宋派与公安派的文学主张是不能相容的。
明代唐顺之著。著作有《荆川先生文集》,共17卷,其中文13卷,诗4卷。
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本,1936年出版;近代
林纾辑有《唐荆川集》,为较通行的
唐顺之选集。上海涵芬楼藏明刊本《重刊荆川先生文集》十七卷,《新刊外集》三卷。研究类有:明
李贽《荆川唐公传》,明洪朝选《荆川唐公行状》,唐鼎元《唐荆川公著述考》1948;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张慧琼《唐顺之集类著述考》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