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仁强,男,
汉族,1958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
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84年获得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人物介绍
周仁强,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曾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8年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人物履历
1972年11月南京军区6431部队通信团战士、报务员,83401部队司令部文书;
1978年01月
皖南农学院中文系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年01月
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专业学习;
1985年05月任安徽省委政研室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巡视员、一级巡视员、农调处副处长、处长、调研二处处长、主任助理,其中1996年10月至1998年10月挂职任
铜陵市市长助理;
2001年04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3年06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
2005年09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2008年06月任
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9年11月任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
皖通高速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2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安徽省委八届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11月18日,据安徽省纪委消息: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周仁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7年9月27日,据安徽省纪委消息: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仁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仁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有关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老板宴请;违反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所在的单位谋取利益,其亲属获取巨额奖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习费用,接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周仁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私利贪欲膨胀,用权偏私任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仁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庭审理
2018年9月7日上午,上午,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仁强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周仁强在担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
皖通高速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发行债券、参股入股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729605万元。
2012年至2014年,周仁强先后收受安徽某典当公司总经理彭某12000元购物卡,并安排下属单位与该典当公司做委托贷款业务,擅自同意将其下属单位1亿元资金通过某银行借给该典当公司使用。2013年6月至8月,该下属单位三次共委托贷款给该
典当公司7500万元。2013年10月,周仁强指示相关人员上报补充了审批手续。2013年12月,该典当公司获得最后一期2500万元委托贷款。后该典当公司部分贷款到期无法归还,通过周仁强帮忙,贷款均获得展期。截止2017年6月,上述1亿元本金及利息均已归还。
2012年12月,周仁强在明知集团的入股企业安徽某物流公司亏损严重,且收购股权属于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团会议研究和省国资委审批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收购该企业。事后为完善收购手续,周仁强主持召开集团办公会研究收购事项,并向参会人员隐瞒股权已收购的客观事实,且事后仍未按程序上报省国资委,导致高速集团收购该股权支付的2008.8万元全部亏损。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仁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仁强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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