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江苏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陈刚,男,汉族,1963年4月生,上海人,1988年4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江苏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4月,陈刚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安徽安庆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学习;
1983.07——1989.09,安徽安庆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师;
1989.09——1991.09,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09——1994.06,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4.06——1996.07,浙江大学电工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
1996.07——1999.09,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1996.12 副教授,其间:1997.11—1998.01 香港中文大学数学研究所访问研究,1998.12—1999.06 香港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访问研究);
1999.09——2001.12,挂职任宁波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正处级,2000.12 教授);
2001.12——2005.06,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05.06——2006.04,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6.05——2014.09,南京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09——2014.12,江苏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南京市副市长。
2014.12——2019年09月,江苏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荣誉
2017年11月12日,陈刚荣获“2017年度中原地区休闲杰出人物20人”。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19年7月19日,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苏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19年09月17日,经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研究决定:免去陈刚的省体育局局长职务。
提起公诉
2020年4月,江苏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刚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刚利用担任南京市副市长、江苏省体育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赛事申办、项目承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宣判
2021年2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刚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荣誉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免去职务
提起公诉
公开宣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