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自2003年起至201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向社会公布确立12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闽江学院
项目概况
一、设立时间:2003年至2017年
二、设立目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高校建设将分两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是要把厦门大学办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把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办成以文理工结合、居国内同类高校一流水平的新型大学。第二层面是省重点高校建设,通过重点支持华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建设,使之具有鲜明学科特色或行业特色,居国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支持闽江学院建成有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三、福建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高校排名仅供参考,数据来源:2019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
四、政策支持:
1、福建省除了安排正常教育经费外,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我省重点高等学校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2、加强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不断增学科领军人,增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重点建设高校与美、英、法等国外大学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加强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与国(境)外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并选派教师赴国(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合作。
项目规划
2003年至2017年,福建省先后有12所高校入选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时间分为四轮。
首轮规划: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8所
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点高校建设座谈会确定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今福建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校为重点建设高校,并将每年另外安排资金,用于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
第二轮增列:闽南师范大学
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漳州师范学院(现闽南师范大学)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
至此,全省共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9所重点建设高校,均为老本科院校。
第三轮增列: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依据该规定,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制订并公布了《增列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涉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工学类专业/学生占比、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数量、硕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年度科研经费投入、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等九项硬性指标。
增列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基本条件
一、学校应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二、学校工学类专业占本科专业和工学类学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均达55%以上。
三、学校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达5个以上。
四、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70%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20%以上。
五、学校拥有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开发基地、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达5个以上。
六、学校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
七、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达4000万元以上。
八、学校生均拨款水平达1.2万元以上,其中工学类专业生均拨款水平1.8万元以上。
九、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8000元以上。
2013年2月17日,《福建工程学院关于申请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的报告》(闽工院〔2013〕2号)获得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将福建工程学院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工程学院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安排。
2013年2月,厦门理工学院被正式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厦门理工学院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为主安排。
至此,福建省重点高校数量上升至11所。
第四轮增列:闽江学院
发展规划
一、规划周期:2010年——2020年
二、主要内容:
1、福建省教育厅将着力把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闽江学院共12所重点建设高校建设成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解决海西重大科技问题的重要基地和对外、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基地,带动福建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
2、计划把厦门大学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3、计划把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成为研究教学型大学
4、计划把福建工程学院、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建设成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闽南师范大学在国台办推荐下已经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一个,福建工程学院、集美大学也正在建设相关博士点)。
5、2014年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支持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财政下达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所高水平大学专项经费每所高校安排5000万元。据介绍,高水平大学专项应主要用于剥离独立学院的补助、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省部共建大学项目建设,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和工科、农科、师范类学科建设等。
6、2016年3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第五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根据协议,今后五年福建省将投入4亿元资金支持华侨大学的发展,把华侨大学纳入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
7、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明确,要推动高等教育上层次上水平,“将闽江学院纳入省重点建设高校”。同年,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出台《关于支持建设闽江学院的实施方案》,支持闽江学院建成有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建设内容
2009年提出《十年规划》
《十年规划》周期:2010-2020年
截至2009年9月,福建省9所重点建设高校和一般建设高校均有清晰的发展定位,福州大学将建成研究教学型大学;到2012年,闽江学院等院校将力争通过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本科高校的中长期规划时间跨度为2010年至2020年,每所本科院校都将在2009年12月25日前制定好各自的规划草案报省教育厅。
《十年规划》的主要内容
2009年《十年规划》指出,福建省计划把厦门大学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今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成为研究教学型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今闽南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9年《十年规划》指出,一般本科院校的建设发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开展科技应用研究为主。闽江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将争取在2012年前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厦门理工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将争取在2015年前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09年《十年规划》指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华大厦门工学院等9所独立学院将争取到2020年前均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设立对口支援
对口支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2〕99号),自2012年起,福建省将实施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福建省将组织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一般院校。
其中,厦门大学对口支援的是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龙岩学院;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对口支援莆田学院;集美大学对口支援的是三明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的是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大学对口支援的是闽江学院、江夏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对口支援的是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协作内容
至2015年,通过为一般本科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进修和工作锻炼机会,为每所受援学校培训30-50名骨干教师和一批教学管理干部;通过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联合申报重大教学、科研课题,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支持受援学校建设好一批实验教学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通过聘请重点建设高校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和聘请一批具备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 研究生指导教师,促进受援学校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目录
概述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
发展规划
建设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