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俊银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金俊银,1956年2月出生,汉族。1972年1月参加工作,法学硕士,教授,科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主要经历
1972年1月——1979年8月,在三机部兰州国营万里机电厂任工人、宣传干事;
1979年9月——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3年7月——1984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任教师(助教);
1984年9月——1986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
1986年7月——1991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任书记员、助审员(期间,于1988年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锻炼一年);
1991年4月——1999年9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任助研员、研究员(期间,于1997年5月-1999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帮助工作);
1999年9月至今,在国家法官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副教授、教授。
科研项目
自1986年以来一直从事应用法学研究,曾先后参与了《民事诉讼法(试行)》的修改讨论和《国家赔偿法》(草案)的起草以及部分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讨论工作;参与或具体组织完成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研究课题“国家赔偿制度研究”、八·五研究课题“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及其监护措施”、九·五重点研究课题“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学会“八·五”重点研究课题“民事诉讼法实施的理论与实践”等项目的研究工作。目前正从事司法部2004年度部级委托项目“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和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课题的研究工作。1987年撰写的论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获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学术成果
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如《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议》、《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集团诉讼是解决群体性纠纷的重要手段》、《行政诉讼的起诉要件及效力初探》、《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冲突及其解决》、《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完善我国民事证据立法势在必》、《对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探讨》、《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中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等。独著、合著出版的书籍四十余部,主要有:《民事诉讼理念与机制》、《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民事诉讼原理》、《民事诉讼法教程》、《证据法要义》、《执行的理论与实践》;《行政诉讼法实用》、《当代行政诉讼基本问题》、《行政法教程》、《行政诉讼法教程》;《国家赔偿问题研究》、《外国国家赔偿制度》;《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司法改革报告·中国的检察院、法院改革》、《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理论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概览》等。参与编辑出版了《人民法院案例选》(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例)和其他案例以及民商法理论与审判实务方面的书籍八十余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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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经历
科研项目
学术成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