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主要讲述了:因本课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故我的几位博士生和硕士生都参与了本课题的资料收集和研究工作。其中,姚国宏撰写第二章,宫留记撰写第八章,唐涛撰写第十章。第一章、第四章、第六章是在张瑞芹、王芳、胡怀利提供的部分资料基础上,由
张之沧重新撰写。其余各章皆为张之沧独自撰写。
但全书各章内容都为我所设计和指导,并对上述各位作者撰写的内容都进行了修改,甚至重写。尽管如此,难免存在各种缺漏和不当之处,诚请诸位专家、读者赐教,我将继续努力,以使得这一课题能够挖掘出更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伦理思想。
1981年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87年吉林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毕业(导师
舒炜光)成为全国第一位科技哲学博士,1987年任硕士生导师1988年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90-1991年在美国Pomona大学进修,1993年赴美国Hastingscenter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从事合作项目研究。1993年任
东南大学哲学系教授东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1997年调
厦门大学哲学系任职,1998年9月调
南京师范大学任教。已出版专著译著17部合作著作10部在《
哲学研究》、《
自然辩证法研究》、《
伦理学研究》、《
江海学刊》、《宗教哲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
所谓抑制就是自我意识对那些无意识情结的抑制。这些无意识情结包括本能、欲望、情绪、意志、兴趣、爱好、冲动和无意识。抑制是一种自我约束行为。它更多的是通过行为个体的意识觉醒而实施,是“良心”发号施令的结果。所谓“良心”是一种潜藏于人类心灵深处的“内部声音”,它往往表达了一种社会的愿望和人类总体的目的。它忧愁的是社会和群体,代表了某个集体的利益和标准。因此“良心”更多的是要求人们应当是无私高尚的、助人为乐的、热情好客的、信任可靠的、忠诚勇敢的、积极奉献的以及胜任和明智的。
这种自我抑制的结果往往是自责的、悔恨的、懊丧的,乃至悲观绝望的。由于良心主要是作用于人类个体的无意识体系,结果与压制是异途同归,同样是给人类戴上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人格面具,即一个和隐藏于人格深处的阴影相对立的表面人格。这个表面人格无疑具有一种反道德、反生命的特征。表面人格的形成往往代表了良心作用的相当成就.证明它既具有普遍性,也具有必要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上从来的革命者都总是站在“良心”和“内在声音”一边,让表面人格和内在良心尽可能地统一;让表面人格构成个性的核心结构和内容,而不是因屈服于外部强力而变成千人一面。因此不论是古希腊的哲学还是
基督教神学都要为表面人格的形成负责,要为最终导致的人格长期分裂负责。人格的愈合不只是人类未来的关键,也是后现代伦理道德必须承担的艰巨任务和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因此人之道德规范并不像
伊曼努尔·康德所言是天生固有的,而是后天精神的作用。既然道德是人类后天的产物,也就不可能永恒不变,它带有明显的社会历史属性,在阶级社会还拥有突出的阶级特征。
道德固然是人的产物,但在原始社会却还没有成为意识主体的一个成熟部分,即还不是一个意识客体或精神存在物。现在的所谓“道德规范”在人类的远占时代,还处在一种原始的、朦胧的潜在形式中,受无意识的支配和调动,表现为一种无知和朴实的生活作风,或者是一种无差别的个体精神。那里没有什么善恶、好坏、真伪、美丑之分。团体的生存和凝聚全靠着一种本能的生存需要产生的同一性。因此原始社会的人性更多的还是表现为一种自然性、无道德性、无差别性,是一种原始的朴实、公正、无私、自由与平等。而一旦经过生活的磨炼和社会实践的雕塑,人性变得日臻成熟,痛苦便与智慧同时降生,奸诈便与罪恶一起伴行。此时,道德规范作为人类意识的一种能动性产品也就自然地以一种无奈的形式参与到人类社会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