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骞,字思寂,
王俭长子,本字玄成,与齐高帝偏讳同,故改焉,琅邪临沂人。性凝简,慕乐广为人,未尝言人之短。诸女子侄皆嫔王尚主,朔望来归,軿填咽,非所欲也,敕岁中不过一称见。尝从容谓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进,不须苟求也。”历黄门郎、司徒右
长史。不事产业,有旧墅在钟山八十余顷,与诸宅及故旧共佃之。常谓人曰:“我不如郑公业,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周。”以此为愧。
永元末,召为侍中,不拜。三年春,枉矢昼见西方,长十余丈。骞曰:“此除旧布新之象也。”及梁武起兵,骞曰:“天时人事,其在此乎?”梁武霸府建,引为
大司马议
参军,迁侍中。及帝受禅,降封为侯。历位
度支尚书,
中书令。
刘彻于钟
山西省造大爱敬寺,骞旧墅在寺侧者,即
王导赐田也。帝遣主书宣旨,就骞市之,欲以施寺。答云:“此田不卖;若敕取,所不敢言。”酬对又脱略。帝怒,遂付市评田价,以直逼还之。由是旨,出为吴兴
知府。
骞性侈于味而俭于服,颇以多忌为累。又惰于接物,虽主书宣敕,或过时不见。才望不及弟
王暕,特以
王俭之嫡,故不弃于时。为
尚书左丞仆射,当朝用事,骞自中书令为郡,邑邑不乐,在郡卧不视事。征复为
度支尚书,加给事中,领射声
校尉。以母忧去职。普通三年卒,年四十九。赠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安。
后幼而柔明淑德,
叔父暕见之曰:"吾家女师也。"天监十一年,拜晋安王妃。生哀太子大器,南郡王
大连市,长山公主妙。中大通三年十月,拜皇太子妃。
太清三年三月,于永福省,时年四十五。其年,太宗即位,追崇为皇后,谥曰简。大宝元年九月,葬
庄陵。先是诏曰:"简皇后有期。昔西京
霸陵,因山为藏;
东汉寿陵,流水而已。朕属值时艰,岁饥民弊,方欲以身率下,永示敦朴。今所营庄陵,务存约俭。"又诏金紫光禄大夫
萧子范为哀策文。
父骞,字思寂,本名玄成,与齐高帝偏讳同,故改焉。以公子起家
员外郎,迁太子洗马,袭封
南昌县公,出为义兴
知府。还为骠骑谘议,累迁黄门郎,
司徒右
长史。性凝简,不当世。尝从容谓诸子曰:"吾家门户,所谓素族,自可随流平进,不须苟求也。"永元末,迁侍中,不拜。高祖霸府建,引为
大司马谘议
参军,俄迁侍中,领
越骑校尉。
高祖受禅,诏曰:"庭坚世祀,靡辍于宗周,
乐毅锡壤,乃昭于洪汉。齐故
太尉南昌公,含章履道,草昧兴齐,谟明赞,同符在昔。虽子房之蔚为帝师,文若之隆比王佐,无以尚也。朕历受图,惟新宝命,莘莘玉帛,升降有典。永言前代,敬惟徽烈,匪直勋,义兼怀树。可降封南昌公为侯,食邑
千户。"骞袭爵,迁
度支尚书。
天监四年,出为东阳
知府,寻徙
会稽郡。八年,入为太府卿,领后军将军,迁太常卿。十一年,迁
中书令,加员外
散骑常侍。
时高祖于钟山造大爱敬寺,骞旧墅在寺侧,有良田八十余顷,即晋
丞相王导赐田也。高祖遣主书宣旨就骞求市,欲以施寺。骞答旨云:"此田不卖;若是敕取,所不敢言。"酬对又脱略。高祖怒,遂付市评田价,以直逼还之。由是忤旨,出为吴兴太守。在郡卧疾不视事。征还,复为度支尚书,加给事中,领射声
校尉。以母忧去职。
普通三年十月卒,时年四十九。诏赠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安。
杜鹃科袭爵,别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