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辉,男,
汉族,1963年10月出生,
岳池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三级警监。
现任
河南省督导检查组组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批复信阳市
淮河干流采砂规划,2018年信阳市开展淮河干流
采砂船清理,发现采砂船数量远超规划数量,非法采砂泛滥成灾,淮河干流及部分支流因非法采砂而遭到生态破坏。
平顶山市鲁山县以“清障
疏浚”为名,行砂石开采之实。
洛阳市汝阳县斜纹河非法采砂依旧,采砂许可证等制度形同虚设。根据查明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4个责任单位、113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责令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
河南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大勇(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申季维(时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信阳市副市长
胡亚才(2017年6月分管水利工作)政务警告处分,责令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志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信阳市副市长,分管水利工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
罗山县委以及罗山
县委书记许远福向信阳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批评,责令罗山县政府以及罗山县县长
汪明君向信阳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批评,给予
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鲁山县委书记
杨英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冯晓仙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会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
汝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振峰进行约谈,给予
洛阳市文联副主席
陈胜展(时任汝阳县副县长)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