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710)唐诗人。字文靖,
沧县(属
沧州市)人。卒于
李旦景云元年。十七岁举
进士。
武则天时,
张易之兄弟荐为
殿中侍御史,张易之下台后,被贬为
宣城市司户。
李显时,任
中书舍人,
太常少卿,与
崔日用、冉祖壅等附
武三思,人称“崔、冉、郑,辞书时政。”唐初流行《桑条歌》,其词有“桑条韦也”之句;明韦后妄图篡位,以《桑条歌》为其“受命”这证。愔迎合
韦皇后之意,作《桑条乐词》十首进献,升史部侍郎。
景龙三年(709)二月,升任宰相;六月,因贪赃贬为江州司马。翌年色结谯王
李重福阴谋叛乱,预推重福为天子,愔自任
丞相不久败邙,被诛。
《宋秘书省续四库书目》鞒录有诗一郑,《
全唐诗》录存其诗二十九首,编一卷,其中以《塞外》三首较好。事迹散见于《
旧唐书》卷七《中宗纪》、《卷五十一《韦庶人传》、卷八十六《庶人重福传》及《
唐诗纪事》卷十一。郑愔(?—710年),
沧州市人,诗人。
李显时宰相。祖父郑则官
县尉,父郑立升(也作玄升)官卫州刺史,兄郑徇官右拾遗。愔十七岁举
进士。《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仅列名字和官职,两《唐书》都没有为他单独立传。从零散的史料中可知:郑愔中进士后任
许昌市司功
参军,因受
武三思指使告发
桓彦范而获得升迁。中宗
景龙元年,武三思与
韦皇后当政,愔引为心腹,历任修文馆学士、
中书舍人、中书侍郎、
太常少卿、
侍御史等。景龙三年,上命郑愔为吏部尚书、
平章事(宰相)。当时唐朝宰相多以贿成,而郑愔又颇以此为弄权,说他是“俱掌衡、倾附势要、赃贿狼籍。数外留人,授拟不中,迭法大坏”,与冉祖雍等人同遭舆论非议,有“崔、冉、郑乱时政”之称。五月,遭
御史李尚隐弹劾罢相流吉州。后
上官婉儿与
安乐公主曲为申理,贬江州司马,九月帝召郑愔入陪大礼。
景云元年,郑愔谋略推谯王
李重福称帝,举兵诛韦氏未发而韦氏败。时愔自秘书少监左迁州刺史,但留在
洛阳市为李重福草制帝诏,致元为
中元节,尊上为皇季叔,以温王为皇太弟,愔为
丞相知内外文部史部事。八月谋事败,愔匿车中着妇人服,获入狱东都,被中书侍郎
张说杀死。郑愔进入官场初期依附
来俊臣得到进升,来俊臣被诛,附
张易之,易之诛,附韦氏,韦氏败,又附谯王李重福,最后竟导致灭族。真正作了封建王朝的牺牲品。
郑愔处于
唐朝上层动乱的时期,政治上依附于
武则天、
韦皇后及酷吏,难于有所作为,且始终忽东忽西于朝廷上层,利用也好,欲望也罢,最终把自己全家的生命都赔进去了,应该算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但郑愔颇有文才,作为一个诗人,其才华还是为后人所识,为迎合韦氏之意,作(桑条乐词)十首进献,升
吏部侍郎,可见其词赋功底。《宋秘书存省续四库书目》辑录诗一卷,“
全唐诗”录存诗二十九首;编为一卷,其中以《塞外》三首较好。如:海蝉云无叶、山春雪作花。丈夫期报主,万里独辞家。阳鸟南飞夜,阴山北地寒等句意境深远,耐人寻味。
郑愔的高祖父为郑蒋,其祖父郑则曾担任
沧县的
县尉。郑愔之父郑玄升,官位达到了卫州刺史。他的兄长郑徇,也曾出任右拾遗的职位。
郑愔身处
唐朝政治动荡时期,因依附于
武则天、
韦皇后及酷吏等权力中心,其政治生涯受限,难以施展抱负。他在朝廷高层间摇摆不定,无论是出于利用还是个人欲望,最终却导致了家族悲剧,全家的生命因此遭受损失,整体而言,他是一个在政治洪流中不幸沉沦的悲剧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