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民(1958年11月生),又名徐进,
汉族,
汶上县人,
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
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曾任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出版图书有《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
政体学说史》。
1958年,徐祥民出生。1999年底起,他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曾任校长助理、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首任)、海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MPA中心主任等职务。徐祥民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政学院(原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海洋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科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独著)、《
古代刑罚与刑具》(独著)、《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独著)、《
政体学说史》(合著)、《
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合著)、《运行的宪法》《人天关系和谐与环境保护法的完善》《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等学术著作20余部。
主编《诉讼法学词典》一部,“普通高等学校精编法学教材”(20卷)、“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16卷)各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担任《
中国环境法学评论》主编、《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发展报告》(蓝皮书)主编。
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文史哲》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论文多次被《
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
2003年被评为
山东省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
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
徐祥民教授在法学研究多个领域,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
历史学、宪法学。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他近些年来的主要研究领域。他在这个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法学基本范畴和理论体系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等。
徐祥民教授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其他研究项目、
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等。近年来的主要项目如下:
此外,他还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课题和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联合国发展组织(UNDP)委托的科研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