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太原祁人也。曾祖,
贞观初为侍中,珪子敬直尚
南平公主。旭解褐鸿州
参军,转
兖州兵曹。
神龙元年正月,
张柬之、
桓彦范等诛
张易之、昌宗兄弟,尊立孝和皇帝。其兄昌仪先贬乾封尉,旭斩之,其首,赴于东都。迁
太原市录事参军。
唐隆元年,
李隆基诛
韦皇后等。并州
长史周仁轨,韦氏之党,有诏诛之。旭不覆敕,又斩其首,驰赴西京。
开元二年,累迁左台
侍御史。时光禄少卿卢崇道以
崔湜妻父,贬于岭外。逃归,匿于东都,为仇家所发,诏旭究其狱。旭欲擅其威权,因捕崇道亲党数十人,皆极其楚毒,然后结成其罪。崇道及三子并杖死于都亭驿,门生亲友皆决杖流贬。时得罪多是知名之士,四海冤之。旭又与
御史大夫李杰不叶,递相纠讦,杰竟左迁
衢州市刺史。旭既得志,擅行威福,由是朝廷畏而鄙之。
五年,迁左司郎中,常带侍御史。旭为吏严苛,左右无敢支梧,每衔命推劾,一见无不输款者。时宋王宪府掾纪希兄
任剑南县令,被告有赃私,旭使至蜀之。其妻美,旭威逼之,因奏决杀县令,纳赃数千万。至六年,希虬遣奴诈为承人,受顾在台,事旭累月。旭赏之,召入宅中,委以腹心。其奴密记旭受馈遗嘱托事,乃成数千贯,归希虬。希虬衔泣见宪,叙以家冤。宪悯之,执其状以奏,诏付台司劾之。赃私累巨万,贬龙平尉,愤而死,甚为时人之所庆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