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9月出生于
云南省宾川县,1952年考入
吉林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从事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等。2001年因病辞世,时为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格教授生前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
国际刑法学协会暨中国分会会员、
吉林省政协委员、
吉林省人民政府参事、吉林省法学会理事暨刑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吉林省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高格教授涉猎广泛,涵盖比较
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中国刑法学等诸多领域,曾公开发表专题论文近百篇,独著或主编教材、专著与工具书13部,撰写与合著教材、专著与工具书20余部。具体而言,在中国刑法学研究方面,高格教授主要立足于刑法的思想理论基础与基本原理,既注重刑法的应用研究,也关注刑法的基本理论研究。高格教授认为,刑法学的思想理论基础与刑法原理研究是刑法学的基础建设。为此,他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发表《马克思的刑法思想》、《论毛泽东的刑法思想》、《论邓小平的刑法思想》等多篇专题论文。其生前曾致力于国家课题《马列主义刑法思想研究》专著写作,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完成出版便与世长辞。
在刑法的基本理论方面,高格教授围绕犯罪与刑罚的一些基本问题,发表了多篇论文,涉及罪过、共同犯罪、犯罪未遂、刑罚制度、非刑罚处理方法、量刑、数罪并罚、缓刑等诸多领域。其于1985年出版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书,是新中国关于正当行为的最早的一部专著。在刑法应用方面,高格教授主要针对定罪与量刑问题,发表了关涉犯罪分类、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证券犯罪、
抢劫罪、
盗窃罪、
贪污罪等多篇论文。其于1994年出版的专著《定罪与量刑的理论与实践》,对司法实践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1999年,高格教授在此方面又出版了另一部专著《
定罪与量刑》,从而对自己的相关观点予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高格教授在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方向也有很多论著。1985年高格教授即编撰了《
比较刑法研究》一书,成为新中国最早系统从事比较刑法研究的学者之一。1991年高格教授则在此基础上正式出版了其专著《比较刑法学》,被国内刑法学界评为“有特色有影响的刑法学专著”。在国际刑法学方面,高格教授也发表多篇论文。2000年,其与
甘雨沛教授合著的《国际刑法学的新体系》正式出版,成为该领域十分重要的研究成果。
1989年出版的《中国刑法学》获国家优秀教材
特等奖,1982年出版的《刑法学》分别获国家教委和司法部的优秀教材奖。
由于高格教授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1985年与1990年先后两次被
吉林省评为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1992年起享受国家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