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满族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鹤岗市绥滨县下辖的一个民族乡。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4330人。全乡总面积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和
烤烟、
甜菜等。
福兴乡名源于驻地福兴村名。福兴村,原名“李家窑”,属
萝北县管辖。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1月改隶绥滨县。东北沦陷后期,属福兴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福兴区,1947年并入集福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福兴乡。1958年9月,并入
黑龙江省人民公社。1960年并入绥滨农场。1962年场社分开,隶属集贤公社。同时将集贤公社更名为忠仁公社。1964年
绥滨县恢复后,划归绥滨县管辖。
1966年从忠仁公社划出,建立福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福兴乡。因是
满族聚居的地方,1986年8月,改设为福兴满族乡。
福兴乡位于绥滨县西北部,北面是黑龙江,与
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面与
萝北县县接壤,以312省道与绥滨、萝北、
鹤岗市连接,交通便利。距绥滨县城35.38公里。南面紧挨绥滨农场。东面是
忠仁镇,距忠仁新区24.45公里。
福兴乡内有三个行政村,即福兴村、德善村和同仁村。乡政府驻地
福兴村。
同仁古城遗址坐落于
黑龙江省南岸,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所代表的文化早期为原始人肃慎、挹娄文化,中期为勿吉人文化,晚期为辽金时代女真文化,被世界考古界命名的一种新的类型——同仁文化。197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和省博物馆考古队发掘出的三处房屋遗址,经碳-14测定为勿吉人
南北朝时期的文化遗存,是我国考古界第一次接触的勿吉人文化。
福兴满族乡是
绥滨县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多年来,以满、汉两族为主体的全乡居民一直靠
种植业为主。近年来,在县党委、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许多农民利用地处
黑龙江省边、乡域水草和
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靠畜牧业走上了发家致富的路子。2002年,全乡畜牧业总产值实现680万元,畜牧业人均增收达846元。
畜牧业发展的规模效应也随之出现。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实现了零的突破,全乡今年种植
青贮玉米510多亩。全乡还成功地转移土地3200余亩,转移劳动力189人,占全乡剩余劳动力的30.6%。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粮食的过腹增值,全乡每年可转化粮食总产的四分之一。而各类牲畜每年产生的数百吨粪便,成为大受农家欢迎的有机肥,不但有效地改良了土壤,还大大增强了地力,全乡因而形成了以粮养牧、粮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