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启(1528年-),字继之,号敬所,明朝政治人物,生于
四川省巫溪县(今
重庆市巫溪县)马莲溪。年少时,每天翻山越岭,到县城
天宁寺书院读书。
嘉靖四十一年
高中进士,官至福建按察司副使。
16岁中秀才,19岁中
举人。
明朝嘉靖、
隆庆和
万历三朝的朝廷命官,更是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10年时期的重要官员,他官至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品文官,和同朝为官的
海瑞一样以铁面无私、清正廉洁著称于世。
隆庆元年六月,谭启奉命清查浙直积剩,力乞以充边饷。十二月,他被拜为巡按浙直,为节省开支,他先是命令减少
道教管理机构,复纠
兵部侍郎迟凤翔托病规避,并
总督辽都御使
刘焘涉案贪腐而失守边防一事。
六月,谭启查办了
扬州市知府卫东楚、
武进区知县谢师严贪污案,弹劾了卫东楚、谢师严二人之职。随即妥善处理了内侍许义等殴打御吏
李学道的案件。
谭启根据自己所见所闻上书《乞念民穷疏》,向圣上反映了辅、
山东省、
山西省、
河北省、
河南省等地严重旱灾情况,上疏请恤民困。
福建省《
福建通志》《晋江县志》记载:谭启甫一上任,面对当时倭寇入侵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所幸民族英雄
谭纶、
戚继光、
俞大猷大显神威,平剿倭乱,为谭启治理晋江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当时的
晋江市和邻近的
惠安县、
南安市,处于战时状态。在谭启的组织动员下,军民齐奉号令,日夜辛劳,共筑新城。谭启命人收埋灾民尸体,召集役夫,用土筐、铁锹、竹席等工具,掩埋了一万六千余具尸体和上万具骷髅,堆成一个个小坟堆,还为之书写祭文,还死者以尊严。
面对米价飞涨,谭启严厉打击不法奸商。分巡岭东的晋江人
张冕则命米商从海上运来上千船大米,平价出售,泉州府“七邑之人多赖全活”。另外,除了倭寇为乱,一些当地的海盗和歹徒也假扮倭寇,趁火打劫,为害一方。谭启一边主持救灾工作,一边发展农业生产,一边保境安民,组织地方团练武装,组织粮饷重,有力支援了“
戚家军”,助其平灭倭乱。谭启赈灾恤民有功,受到
晋江市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大宁县志》载:“谭启受福建晋江知县有异政”,说的就是这些事。
作为400多年前的清官,谭启的精神仍然对现代人具有重要意义。前不久,他的故事已被编入
巫溪县乡土教材,进入当地校园。
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谭启研究专家江柳青博士评价说,“谭启为官一向清廉自守,每任一官,都能忠于职守,官评优等。为人尚义,为士林所道。”
朱载坖登基后,首下求言之诏,臣子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纷纷对朝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然而,被采纳的只有建修翔凤殿这一奢靡建议。见朝廷无意真心求言,
隆庆元年四月,谭启上《乞采群言疏》,洋洋洒洒两千余言阐述了“言路开则治,言路塞则乱”的道理,指出圣上“虽喜于听言而未尝有用言之实”,担心会出现“敢言之臣将卷舌不言,天下从而解体”的后果。“当时,隆庆皇帝听到谭启的批评,有些不高兴,但谭启赤胆忠心、忠君为民的声名远播,他也不敢对谭启施妄加之罪。”
隆庆元年十二月,谭启被任命为
浙江省巡按
御史。到任后,即上疏请求减少僧道度牒(出家的证书,不合格的僧道往往行贿买度牒,造成腐败)。同时,谭启还弹劾了
兵部侍郎迟凤翔托病规避、蓟辽总督
刘焘失守边防等事。
隆庆二年(1568年)4月,谭启查办了五河知县张宪翔居官侵渔的大贪污案,6月查办了
扬州市知府卫东楚、
武进区知县谢师严贪污案,12月,他又据实举报了参议、佥事以及提学道等重要官员的不法行为,处理涉案人员数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