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发昌,男,
汉族,生于1964年5月12日,青海湟源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993年10月至2001年02月,在青海省煤矿设计院工作,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00年6月任副院长,2000年12月取得
高级工程师资格,2001年9月考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专业学习);
2001年02月至2002年01月,任
青海省煤矿设计院副院长、省重工业勘察设计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02年01月至2011年01月,在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任青海省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正处级,其间:2004年9月至2004年12月参加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7年06月至2018年05月,任
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青海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05月至2018年10月,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5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发昌为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2018年10月12日,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决定免去:王发昌
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3年2月28日,根据工作需要,经
青海省人民政府第5次党组会研究通过,决定聘任王发昌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