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为,
唐山市人。中共党员。 1938年参加革命。1940年入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冀东军区十三团宣传队长、军区特务二连指导员、军区政治部干事、军区尖兵报编辑,冀热辽军区尖兵剧社文艺队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新华社随军记者,东北野战军九纵一三八师团政治处主任、师宣传科长等职,解放后任军委空军文化部首任文艺科长、
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参加第一、二届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任代表兼总团文工团副政委、《解放军报》机动记者,总政文工团编导等职。
中国解放区文学研究会理事,冀察晋文艺研究会理事冀热辽分会副会长。20世纪40年代初开始发表作品。20世纪50年代加入
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戏剧家协会,主要作品有散文《南进路上》三联出版、通讯《志愿军英雄张积慧》新华社、人民日报通稿、话剧《安第斯山风暴》总政文工团演出、歌曲《我们的旗帜到处飘扬》抗战时期曾流传于国共两军、并入选九。一八以来名歌选、电影《
水库上的歌声》
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等。作品《南进路上》曾被选入解放初期中学语文教材。作品结集《刘大为文集》4卷由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
独立自由勋章、
三级解放勋章,1983年被授予
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