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林鹏
任林鹏
任林鹏,男,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研究生,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功底。现为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律师执照,具有中国保监会授予的保险从业资格和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从业资格
在工作期间办理和参与办理在有重大影响的刑事、商业与公司案件多起,业务熟练,接触面广,与各级司法机关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任林鹏律师对我国法律较为熟悉和关注,并有一定的研究,曾撰写文章十余篇。
基本介绍
学习经历
法律系本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厦门大学法律系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
社会职务
福州四川商会监事、首席法律顾问
福建重庆商会首席法律顾问
福州市东南快报公益律师顾问团成员
福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益律师
业务范围
法律顾问、商业争端解决、重组并购、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及其它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
执业重点
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经济犯罪及死刑案件的辩护。任林鹏律师执业以来,多年的刑事法学研究和刑事办案经验。其出色办理了湖北、河北省福建省吉林省等地数起职务、经济犯罪及死刑案件,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理以二审改判的结果。如:担任金华环保局局长梁某玩忽职守罪一案的辩护人,金华检察院撤销起诉。担任被告人薛某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仓山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福州中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改判为两年。担任郑明华故意杀人案件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有其徒刑十五年。担任康某抢劫案,取得了判处无期徒刑的结果(其他两名同案犯处死刑)。担任王某(南京汤山投毒案故意杀人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了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良好结果。
公司业务,任林鹏律师参加公司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负责公司清算、破产以及债务的清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为种类公司和企业的组建和设立出具法律意见;负责公司设立、分立、转让、赠与和抵押等方面的法律业务;负责企业制度创新与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审查、修改、草拟公司法律文件,包括各类合同、重组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协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任林鹏律师曾为公司提供相关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如福建省泓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神化美业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宏业电器有限公司,上海远方鞋业有限公司,东方实业有限公司(港资)。
个人作品
任林鹏律师善于勤奋学习和钻研,从事律师工作后,结合办案实践,撰写文章十余篇。如:
《浅论死刑存废》
《对当今依法治国的沉思》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思考》
《从律师法角度审视律师执业权利》
《对与公司解散有关的法律问题研究》
《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宪法学思考》
《对贞操权索赔案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论易翻供“一对一贩毒案件”证据收集》
参考资料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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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重点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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