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福建省公安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主管全省公安工作,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福建省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福建省公安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省公安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预防和侦查犯罪活动。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和查处重大治安事件与治安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闽有关事务。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队伍建设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看守所、拘留所、公安系统强制戒毒所等公安监管场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省公安被装、装备、公安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按规定负责指导全省民用机场航空安全管理,负责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的空防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督察、财务和内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协助管理设区市公安局领导班子。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官网显示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警务督察总队
交警总队
警保部
指挥中心
经侦总队
刑侦总队
治安总队
刑技总队
监管总队
禁毒总队
机场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局
法制总队
机关党委
森林公安局
宣传处
教育训练处
人事处
科通处
离退处
审计处
打私处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上查阅。
省公安厅办公室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网管室负责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http://gat.fujian.govcn/zfxxgk/zfxxgkml/)
(二)公开渠道
1.“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http://gat.fujian.gov.cn/)
2.“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
3.福建省公安厅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福建省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可查阅本机关公开信息。
福建省档案馆地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
联系电话:0591-38269808
福建省图书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0号福建怡森滑冰馆南楼3楼省中瑞影城旁
联系电话:0591-87507229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网管室
咨询电话:0591-87094064
传真号码:0591-87094063
电子邮箱:fjgatzfxxgk@163.com(仅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网管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受理机构将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号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11月,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5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五支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2022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直属单位团委、省公安厅办公室团支部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称号。
2022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
参考资料
李建成.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机构职能.福建省公安厅.2022-08-10
杜清森.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许耀鹏.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领导介绍.福建省公安厅.2024-12-03
池家文.福建省公安厅.2024-12-03
王锡章.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胡楠.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林晓东.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08-01
陈文荣.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023-11-22
机关处室.福建省公安厅.2022-08-10
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公安厅.2023-01-03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表彰名单公布.宝鸡网警-今日头条.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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