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历史学家
陈寅恪创作的历史著作,首次出版于1944年。该书以陈寅恪执教期间备课讲义及其它零散
历史学原稿结集出版,遵作者生前愿望,全书采用繁体字竖排,
人名、地名、书名均不加符号注明,一般采用通行字,保留少数
异体字。书中纠正了
王鸣盛十七史商中
王敦绝无功业之说,并列举史实,证述敦在
东晋初年,团结
江东境内诸政治社会力量,共同抵御北方盛强胡族之侵略。从礼仪、兵制、财政等方面论述
魏晋南北朝制度变迁与
隋唐制度的关系,概括出隋唐制度三大历史渊源,是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开创性的研究成果。
本书包含了礼仪、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等与隋唐制度及其建置相关的内容,涵盖了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
民族学、
社会学、
考古学、
文化史、
语文学等与中古史相关的诸多领域,显示了
陈寅恪先生对
中华文化内涵、中西文化的关系、种族与文化的界定、
胡化汉化的实质等问题的
袁柯卓识。《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本不是为
西域史立论,然通观各篇,与西域史研究有关的考索和证述却比比皆是,无处不在。无论是“
汉学为体,
西学为用”的精彩阐释,还是“在文化不在种族”的独到见地,对西域史研究来说都堪称经典。
陈寅恪,江西义宁(今
修水县)人,1890年7月3日生于湖南长沙,1969年10月7日卒于
广州市。“清末四公子”之一、著名诗人
陈三立之子,
湖南巡抚陈宝箴(支持变法的开明
督抚)之孙。
中原地区现代最负盛名的历史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语言学家。
清华大学百年历史上,四大哲人之一。另外三位是
叶企孙、
潘光旦、
梅贻琦。早年留学
日本、
德国、
瑞士、
法国、
美国。
陈寅恪通晓包括
梵语、突厥文、西夏文在内的十多种文字,对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蒙古史、
唐朝文学、清代文学及佛教史等均有精湛研究,在将
历史比较语言学与诗文证史的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的实践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他也是我国
敦煌市文献研究和以敦煌资料补史证史的开拓者之一。尚著有《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元白诗笺证稿》《
柳如是别传》《
寒柳堂集》《金明馆丛稿》初编、二编等,皆收入《陈寅恪文集》与《陈寅恪集》。
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中古史众多重要问题的开山之作。 该书的主要观点于第一章《叙论》中即已表明:
隋唐制度渊源有三,一为
北魏、
北齐,二为
南梁、陈,三为
西魏、
北周。在这三源中,隋唐所继承北魏、北齐一源成分最多,南朝梁、陈次之,而继承西魏、北周一源成分最少。以往论及隋唐制度之渊源,史家多半认为是沿袭西魏、北周而来,而
陈寅恪则开隋唐制度渊源研究之先河,指出隋唐制度多继承于北魏、北齐与南朝的梁、陈。
“种族文化观” 是陈寅恪提出的重要概念,在书中被用以解释有关隋唐制度的“三源论”。 陈寅恪论述为:“总而言之,全部
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
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
胡人汉族,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其要义在于,区分“种族”的标准不为“血统”,而是“文化”。
“财政”一篇,
陈寅恪主要论述
唐朝中央财政制度的地方化。陈寅恪认为当时的
关中地区河西地区的农业人口和生产力必须达到一定水平,有足够富余的农产品可以使朝廷进行收购。“和籴”政策初现时河西地区之繁盛,于《
资治通鉴》中可见一斑:“是时
中原地区盛强,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
水蛇麻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可知其时是有足够的农业生产力为其提供农产品的。由此推论,可见陈寅恪以人口学的角度考虑经济问题,并且已意识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国家政策有重大影响,此思想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似有不谋而合之处。其次,
陈寅恪从经济、军事等角度对“和籴”由“和买”变为“强征”的现象,作出了极为精彩的分析。陈寅恪以为,若官府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虽利民但政府财政难以支撑;若官府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无几,则中国古代社会下的民众对官府自有一种畏惧与抗拒心理,也使得收购难以进行。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仇鹿鸣:陈寅恪《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两书成于抗战军兴期间,虽篇幅精炼,但奠定此后中文世界学者理解中古史的基本框架,为治史者所必读。其中《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叙论》云“微仿天竺佛教释经论之例,首章备致详悉,后章则多所阙略”,开宗明义地指出隋唐制度的三源:一日(北)魏、(北)齐,一日梁、陈,三日(西)魏、周,接下来分别从礼制(附
首都建筑)、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六方面证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