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术中心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专责发展艺术的公营机构,成立于1977年,地理位置是在香港湾仔
港湾道2号。现任主席是
包陪丽女士。
正文
香港艺术中心(Hong Kong Arts Centre)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专责发展艺术的公营机构,于1977年成立,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现任主席为包陪丽女士。
历史
20世纪的六十年代后期,香港只有大会堂一个现代艺术场地,艺术活动场地严重不足,1968年有些艺术团体酝酿向政府申请土地,兴建一座艺术中心,由当时大学资助委员会秘书长白懿礼(S.F. Bailey)牵头,1971年6月正式登记成为合法团体,经过数年游说,1972年政府终于答应拨出湾仔告士打道外面新填海区的一块小土地,白懿礼和有关艺术团体四出向社会各界募捐建筑费,边建边筹款,最终只筹得2,800万元建筑费的一半,建筑期间因欠资而几乎停工,最后港督
麦理浩协助,由政府出面担保向银行借贷,艺术中心才能建成。首任主席是
香港中文大学创校校长
李卓敏,副主席
邵逸夫,首任总经理是从
英国聘请的邓礼勤(Neil Duncan),于1977年10月14日由港督主持开幕。
1988年,香港艺术中心演奏厅正式改建成为当时全港第一家艺术电影院——Agnès b. 电影院,大规模的艺术电影节目陆续推出,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电影观众和电影工作者。时至今日,Agnès b. 电影院仍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最活跃的艺术电影院,积极培养市民对世界各地电影作品的认识和欣赏,并且致力栽培年青人从事电影和录像的创作。
展览节目一直是艺术中心推动当代艺术使命中的重要元素,打从1977年的开幕展览开始,占地两层的包氏画廊曾展出不少中外大师的作品。临近1997年,时值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艺术中心筹办了多个有关本地艺术、文化及历史的展览及
中国艺术节,促使香港艺术家对文化传统及身份进行探索,并在社会引起重大的回响。
在1984年,艺术中心成立教育部,推出不同的艺术课程,包括
陶艺和电脑艺术。1998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艺术中心与
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开办香港第一个兼读艺术学位课程。
随着2000年教育部升格为
香港艺术学院,他们在艺术教育的发展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天,香港艺术学院已成为香港最主要的艺术学府之一,提供一系列兼读和日间的证书、文凭和学位课程,涵盖艺术、应用艺术、媒体艺术、艺术教育及艺术行政。
香港艺术中心与剧场组合由2004年起展开的长期伙伴计划“PIP快乐共和”,在艺团与场地的配套合作方面,摸索出一套新模式,对艺术家的创作以及演艺场地的营运,以至香港未来的文化蓝图等,都极具启示作用。
展览
香港艺术中心包兆龙画廊(包氏画廊)部分展览:
黄宾虹作品展(1980年),
楼柏安个展(1983年),
陆康二人书画展(1983年6月),
冉茂芹画展(1985年),
吴冠中回顾展(1987年),第四届全国三版展(铜版画,石版画,丝网版画)(1991年),
朱宣咸作品展(1991年),艺术与
大宗商品的趣味颠覆雕塑展(2009年),四度空间-两岸四地当代
摄影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摄影节(2010年),《POPPING UP》香港艺术中心的跨界展(2010年)。
建筑
香港艺术中心座落在
港湾道与芬域街交界一幅1,000平方米的街角上,由从
美国回港的建筑师兼艺术家
何弢设计,楼高16层,再加3层地库,无柱式室内设计,建筑师利用复杂的功能安排衍生出紧扣而简洁的空间布局,以三角形为主题,采用双层墙壁设计,一方面是用作安置输运及机械系统,另一方面是作为建筑物支柱的骨架,中间的空位则用作放置楼梯、电梯、厕所、储物室冷气及电器的设备。大厦的天花板是由一组利用预制玻璃纤维模型倒模构成有结构性能的三角形组成,在大厦外形也出现这些三角形的组合。香港艺术中心内有一间463个座位的剧院,一间 205 座位的音乐演奏厅,一个排演室,一个复层的展览厅及阳台,两层餐厅,好几层文化机构的办事处、画室、会员俱乐部及宿舍等等。正门入口的大堂有一高达五层楼的中庭及通往该五层楼的楼梯,当中悬挂著黄色垂直的冷气喉管,有如一座雕刻品,是自1962年的大会堂以后另一纯粹文化性质的重点建筑,于1977年9月落成启用。
香港艺术中心的表演、展览及放映场地位于1楼至5楼,其余部分是办公室及食肆,主要包括寿臣剧院、麦高利小剧场、Agnes b电影院、包氏画廊、
何鸿章排练室、陶氏美术室、白懿礼室等。
组织结构
荣誉赞助人:
曾荫权先生,
永久荣誉主席:
监督团成员
主席:
成员:
顾尔言先生(艺术学院督导委员会主席)
刘文君女士(建筑物委员会主席)
庞俊怡先生(艺术节目委员会主席)
范耀均教授
马黎碧莲女士
司徒伟先生(Raj Sital MOTWANI)
黎定基先生(Anthony NIGHTINGALE)
华图斯夫人(Sandra WALTERS)
工作人员
总干事:
许日先生
何兆基博士
节目总监:
财务及行政总监:
陈华静女士
财政
作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香港艺术中心是香港唯一一间自负盈亏和非牟利的主要艺术场地和机构,一直以来,均没有接受香港政府的营运资助。除了私人赞助和捐款外,香港艺术学院的收入大部份来自出租办公室、艺术课程、票房和场地租用。
交通
巴士:1、2、5、5B、6、6X、8、10、11、15、18、18P、23、23A、23B、25、26、37A、37B、40、40M、70、75、90、97、101、103、104、109、111、113、115、182、260、307、590A、601、603、619、641、680、681、690、692、720、720A、788、789、905、914、960、961、962、968、969、A11、E11、M590、M722、N8、N8P、N8X、N11、N90、N121、N182、N619、N680、N691、N962、N968、N969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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