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宣(生卒年不详)字晦伯,
江西省吉水县人。
万历四十一年(1613)
进士,授
中书舍人,
御史。
天启元年(1621),清军攻下
辽阳市,日宣上疏,请
朱由校面见大臣,共同处理政务;又请广开言路,起用被斥退的正派官员。熹宗认为其滥荐,停薪三月。不久出任河东盐政。还朝后,以族父
李邦华任
兵部侍郎,避嫌而归。天启五年七月,李邦华、李日宣被宦官
倪文焕弹劾为“东林邪党”而削职。
崇祯即位,李邦华复职,李日宣避嫌不出。崇祯三年(1630)复官,巡按
河南省。还朝后掌管
河南道事。宦官王坤诋毁
大学士周延儒,日宣与同僚认为内臣职在监军,不应侵扰辅臣。后历任
大理白族自治州寺丞、太常卿。崇祯九年冬任兵部右侍郎,镇守
昌平区,后进左侍郎
总督戎政。因功晋升
兵部尚书。崇祯十三年擢
吏部尚书。崇祯十五年主持廷推,崇祯帝以其廷推不公而加以谴责,日宣奏辩被下刑部狱,发配戍边
重庆市,赦还后病逝。著《敬修堂全集》30卷、《太仆志》22卷、《祀戎奏议》16卷、《按豫勿喜录》20卷、《枚卜始末》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