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杰
湖北省公安籍的抢劫犯
黎杰,男,1989年11月13日出生于公安县,因犯抢劫罪,刑期至2033年6月3日止。
正文
罪犯黎杰,男,1989年11月13日生,汉族,初中,原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公安县杨家厂镇五洲街2号。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2009)汕中法刑一初字第1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黎杰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自2010年7月13日起。于2011年3月18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二0一三年十二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刑期至2033年6月3日止。
参考资料
黎杰.政府.201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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