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区农场隶属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位于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成立于1951年10月,是由王震将军亲手组建的新疆最早的机械化国有农场之一。东邻
乌鲁木齐市国际陆路港,西以头屯河为界,与
昌吉回族自治州隔河相望,毗邻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片区接壤,北连乌鲁木齐
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及综合保税区。下辖5个社区、3个连队,辖区面积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万亩,距市区20km,经过50余年的开发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农林牧全面发展,工交建商服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城郊国有农场。
2019年11月末总人口2.63万人,增长6%。有汉、回、
维吾尔族、
哈萨克族、
蒙古族等17个民族。农场地处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雄踞
乌鲁木齐市西进通道,是乌鲁木齐“向西开放的窗口”。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团场”“国家优质绿色鲜食果品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及“乌鲁木齐优质绿色鲜果生产基地”等荣誉称号,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环境优美、发展最具潜力的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城郊秀美团场。
1951年,新疆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新疆军区农业训练班共同组织64人(女4人),成立
头屯河区八一机械化农场。
1951年至1998年,头屯河农场七次易名,八次改变隶属关系,1982年隶属
乌鲁木齐市市农垦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双重领导。
2000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准乌鲁木齐市农垦局复更名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农场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012年1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更名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场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头屯河区农场地处乌鲁木齐市西郊24公里处。东西长约9~12千米,南北宽约3.5~13千米。东与火车西站、王家沟石油库、器材库毗连,南接乌钢公路与
宝钢09CrCuSb质保书真伪验证八钢公司,西以头屯河自然中心流水线为界,与
昌吉回族自治州三工乡隔河相望,北抵
北疆铁路与三坪农场接壤。农场总面积4147.21公顷(62208.15亩),其中:耕地1209.43公顷(18141.45亩),园地 1269.6公顷(19044亩),林地 299.14公顷(4487.1亩),草地56.69公顷(850.3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48.07公顷(11221.05亩),交通运输用地186.28公顷(2794.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14公顷(1142.1亩),其他土地301.86公顷(4527.9亩)。
全场有各类核算单位43个,其中,连队6个、农牧单位6个、工交建商企业10个、行政事业单位14个(含
头屯河区农场学校、头屯河农场医院)、社区7个:同和幸福城一社区,同和幸福城二社区,同和幸福城三社区,同和幸福城四社区,绿洲街南社区,绿洲街北社区,大门院社区。
农场总人口11451人,增长0.14%,其中:男性5833人,女性5618人;少数民族4624人,占总人口的40.3%;人口出生率2.95‰,死亡率3.41‰,自然增长率4.54%,年末从业人数6444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65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5 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727人。
农场共有汉、回、
维吾尔族、
哈萨克族、蒙等17个民族,共计11451。其中:
汉族6827人,占总人口的59.62%;
回族人口3478人,占总人口的30.37%;
维吾尔族789人,占总人口的6.89%;
哈萨克族121人,占总人口的1.06%;其他少数民族236人,占总人口的2.06%。
2016年末,农场总人口23924人,较上年增长5.6%;户籍人口8679人,常住人口17382人,流动人口6542人,有汉、回、
维吾尔族、
哈萨克族、
蒙古族等17个民族。
2016年全场实现生产总值61797万元,增长4.95%。三次产业结构由20:4:76调整为20:3:77,全年实现利润958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242万元,连队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7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