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农场
1951年创建于乌鲁木齐的农场
头屯河区农场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成立于1951年10月,是由王震将军亲手组建的新疆最早的机械化国有农场之一。东邻乌鲁木齐市国际陆路港,西以头屯河为界,与昌吉回族自治州隔河相望,毗邻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片区接壤,北连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及综合保税区。下辖5个社区、3个连队,辖区面积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万亩,距市区20km,经过50余年的开发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农林牧全面发展,工交建商服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城郊国有农场。
2019年11月末总人口2.63万人,增长6%。有汉、回、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等17个民族。农场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雄踞乌鲁木齐市西进通道,是乌鲁木齐“向西开放的窗口”。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团场”“国家优质绿色鲜食果品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及“乌鲁木齐优质绿色鲜果生产基地”等荣誉称号,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环境优美、发展最具潜力的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城郊秀美团场。
建制沿革
1951年,新疆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新疆军区农业训练班共同组织64人(女4人),成立头屯河区八一机械化农场。
1951年至1998年,头屯河农场七次易名,八次改变隶属关系,1982年隶属乌鲁木齐市市农垦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双重领导。
2000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准乌鲁木齐市农垦局复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农场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012年1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场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地理位置及辖区面积
头屯河区农场地处乌鲁木齐市西郊24公里处。东西长约9~12千米,南北宽约3.5~13千米。东与火车西站、王家沟石油库、器材库毗连,南接乌钢公路与宝钢09CrCuSb质保书真伪验证八钢公司,西以头屯河自然中心流水线为界,与昌吉回族自治州三工乡隔河相望,北抵北疆铁路与三坪农场接壤。农场总面积4147.21公顷(62208.15亩),其中:耕地1209.43公顷(18141.45亩),园地 1269.6公顷(19044亩),林地 299.14公顷(4487.1亩),草地56.69公顷(850.3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48.07公顷(11221.05亩),交通运输用地186.28公顷(2794.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14公顷(1142.1亩),其他土地301.86公顷(4527.9亩)。
管辖单位
全场有各类核算单位43个,其中,连队6个、农牧单位6个、工交建商企业10个、行政事业单位14个(含头屯河区农场学校、头屯河农场医院)、社区7个:同和幸福城一社区,同和幸福城二社区,同和幸福城三社区,同和幸福城四社区,绿洲街南社区,绿洲街北社区,大门院社区。
人口状况
农场总人口11451人,增长0.14%,其中:男性5833人,女性5618人;少数民族4624人,占总人口的40.3%;人口出生率2.95‰,死亡率3.41‰,自然增长率4.54%,年末从业人数6444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65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5 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727人。
农场共有汉、回、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等17个民族,共计11451。其中:汉族6827人,占总人口的59.62%;回族人口3478人,占总人口的30.37%;维吾尔族789人,占总人口的6.89%;哈萨克族121人,占总人口的1.06%;其他少数民族236人,占总人口的2.06%。
农场职工人数1281人,其中:一产职工671人;二产职工0人;三产职工610人。离退休人员1351人。职工年均收入61994元,连队常住居民人均16425元。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农场相继成立了投资公司、旅游公司、文体公司、商贸物流公司、果蔬公司、建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房产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农场支柱产业。
2016年末,农场总人口23924人,较上年增长5.6%;户籍人口8679人,常住人口17382人,流动人口6542人,有汉、回、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等17个民族。
2016年全场实现生产总值61797万元,增长4.95%。三次产业结构由20:4:76调整为20:3:77,全年实现利润958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242万元,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80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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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建制沿革
地理位置及辖区面积
管辖单位
人口状况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