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17日,路茗茗父亲路遥逝世,同年,她跟随母亲林达移居北京。之后,林达与一位教授结婚,她也开始在北京读书,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学习平面设计专业。
2002年4月6日,作为路遥之女,她受邀到延安大学参加路遥雕像的揭幕仪式。2007年11月,路遥文学纪念馆开馆,她撰文纪念父亲。2009年3月12日,路茗茗出席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与
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的纪念路遥座谈会,当天还推出路遥《平凡的世界》新版本。2012年12月,由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鲁迅文学院和《收藏界》周刊等单位主办的“中国文学回望与思考——纪念路遥逝世2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隆重举行,路茗茗向所有记得父亲路遥的人们表达了谢意。
2013年4月25日,由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推出的新版《路遥文集》正式在
西安市首发,加入了路遥家人提供的资料和在图书馆查到的一些资料。路茗茗认为,这是将父亲路遥一生所写的作品收集最全面的一部全集。次年4月22日,根据路遥小说改编的电视剧《
平凡的世界》在陕西绥德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创共同表示对《平凡的世界》的极大信心及情有独钟,立志打造一部回归心灵的经典之作。路茗茗欣喜送上祝贺及表示感激。2015年9月,《
平凡的世界2》剧组为最大程度地尊重原著,决定由路遥的女儿路茗茗亲自担任监制。
2021年4月,路遥名作《平凡的世界》马来文版举行了线上发布会,路茗茗为此次发布会专门致信
马来西亚汉文化中心,对该书获译为马来文表示荣幸和感谢,她表示希望此作能鼓励马来西亚广大青年“在平凡中追求不平凡的人生”。次年11月16日,路茗茗在“路遥逝世30周年全国学术研讨会暨《路遥画传》首发式”上的发言,表达了对
延安大学举办纪念活动的感谢,表示对仍然在惦念、纪念其父亲路遥的各位关注、研究路遥作品的专家、学者,以及读者们,真诚的谢意,也希望路遥作品中所传达的积极、奋斗、勇敢的精神力量,能够激励更多的人。
1992年11月
路遥去世之后,林达和路茗茗作为路遥的妻子和女儿,对路遥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母女二人共同享有路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路茗茗未满18岁、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林达作为路茗茗的法定监护人和权利的共有人,与有关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路遥作品的《图书出版合同》,这其中包括1997年6月与
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出版《
路遥全集》的出版合同。1999年4月16日,太白文艺出版社和
广州出版社达成了共同出版《路遥全集》的协议,也得到了林达的书面同意。不过,1999年的路茗茗已经年满18岁,而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只跟林达签订了出版合同。这是后来导致著作权纠纷的主要起因。
2003年元旦,为让路茗茗更好地行使路遥作品著作权,林达与路茗茗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协议书》,双方就路遥生前所有作品著作权的继承事宜达成协议,由路茗茗全部继承路遥作品的权利。同年9月10日,林达和路茗茗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协议书》。2004年8月24日,路茗茗与相关出版社多次协商无果后,便将
广州出版社、
太白文艺出版社和母亲林达告上法庭。同年11月,这场著作权纠纷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路茗茗向两家出版社索赔经济损失近20万元,意欲收回《路遥全集》的出版权。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路茗茗未满18岁,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林达作为路茗茗的法定监护人,在不损害路茗茗利益的前提下,其有权处分路茗茗享有的路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林达签订的合同应定为
有效合同。其后1999年4月签订《关于增加〈路遥全集〉稿酬的补充合同》时,路茗茗已年满18岁,该合同是《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合同,双方签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履行《图书出版合同》,未侵害路茗茗的合法权益,且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故亦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因此,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路茗茗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路茗茗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9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路茗茗的诉讼请求。至此,这场备受关注的著作权官司落下帷幕。
2014年8月,路茗茗将
新浪告上法庭,理由是新浪经营的“爱问共享资料”提供《平凡的世界》电子文本的下载或在线阅读。针对未经授权即在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等平台上使用路遥作品的相关机构的侵权行为,2015年3月19日,路茗茗正式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呼吁停止此类不法侵权行为,否则将坚决诉诸法律,追究其侵权行为。
2018年5月,路茗茗因不满《平凡的世界》被擅自放到手机客户端供用户下载,便以侵犯著作权将合一公司和网易(杭州)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后由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因认为
路遥创作的小说《平凡的世界》未经其许可被制作成有声读物在“
荔枝FM”平台上传播,路茗茗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荔枝FM”的运营者
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余万元。2020年4月15日,海淀法院通过“北京云法庭”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决支持了路茗茗的全部诉请。
2013年1月8日,《收藏界》杂志社社长高玉涛和收藏家高为华等人发起设立路遥文学奖,宣称奖项为民间发起的纯文学公益奖项,奖金全部来源于社会募捐,对此路茗茗明确表示,不同意设立路遥文学奖。2014年1月8日,路遥文学奖在
北京大学举行正式开评仪式,两天后,她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高玉涛、高为华立刻停止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及后续行为,立即停止所有以“路遥”名义或肖像进行的活动,并向公众澄清、向当事人道歉。同年12月3日,首届路遥文学奖正式揭晓,路茗茗仍然拒绝出席发布会。
2019年4月24日下午,路茗茗以其父亲
路遥的名义,向
延安大学捐赠了一批图书,包括中文书籍3701种、英文书籍1956种,共9423册,价值人民币1003546.71元。她表示,能够以其父亲路遥最爱的方式给延安大学捐赠图书,是对其父亲最好的纪念,同时也希望这批图书能够对延大同学的学习研究有所助益,希望延大同学们热爱阅读、热爱思考、热爱生活,为社会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