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外文名Zheng Xiu,女,
曹禺第一位夫人,1912 年出生于南京,是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父亲
郑烈是
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大法官,舅舅
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
沈璿庆曾在海军部任职。1989年8月因病在北京逝世。
人物经历
感情经历
1937年冬,郑秀与曹禺在湖南长沙结婚。
1948年冬,北平解放前夕,郑秀的父亲离开大陆前往台湾,郑秀则留在了大陆。
1950年,在
中央戏剧学院会议室,
曹禺和郑秀正式宣布结束他们13年的婚姻生活。
1989年8月,郑秀在北京病逝。曹禺在给次女的信中写道:“我非常愧疚,事已过去,无法补过。人事复杂,不能尽述。”
1996年12月13日,曹禺在北京病逝,享年86岁。
情感简述
曹禺与郑秀第一次见面是在1931年,曹禺在清华大礼 堂演出《娜拉》的时候。那时郑秀还在北京贝满中学念
高中。演出结束后,郑秀经
清华大学同学成己介绍得知刚才演娜拉的就是曹禺,她顿时大吃一惊。
郑秀怎么也没想到,面前站着的这个圆圆的脸、戴一副近视眼镜、穿一件布
旗袍、貌不惊人的矮个子男青年,和刚才在台上活蹦乱跳的那位就是同一个人。但不知为什么,
曹禺第一次见郑秀,便对她有一种亲近感。
第二年秋,郑秀考进清华法律系,曹禺闻讯后很高兴,但苦于没有接近的机会,也只好暗自沮丧了下来。
1933年春,清华话剧社排演
英国话剧《罪》。该剧由曹禺翻译、导演,并且由他主演男主人公拉里,而拉里的女友汪达,曹禺特邀郑秀担任,借机接近郑秀。此剧公演后,轰动了
清华大学。曹禺让好友
孙浩然出面,特别邀请郑秀出演英国剧作家
约翰·高尔斯华绥的话剧《罪》,担任女主角,同时曹禺也开始了对郑秀的热烈追求。
1936年11月26日,在南京平仓巷德瑞奥同学会,
曹禺和郑秀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
1937年在曹禺母亲和郑秀父亲的催促下,曹禺和郑秀在长沙青年会举行了婚礼正式结为夫妻。巴金、
靳以、
马彦祥、张天等人等人都参加了这次典礼。
1950年,他们协议离婚了。
人物事件
1933年6月初,
清华大学放暑假。曹禺留在学校未回
天津市的家,他要求郑秀也不要回南京。于是两人整天在清华园图书馆的西洋文学系阅览大厅东北一隅,靠近借书台附近的一张长条桌的一端,相对而坐,除了低声交谈一两句之外,便各自做自己的事。
曹禺埋头创作剧本《
雷雨》,郑秀则用工整娟秀的字迹誊写。郑秀是《雷雨》的第一位忠实读者,他俩也由相识到相知,陷入热恋。每个夏日的傍晚,他俩从图书馆出来,荷花池畔,小山石上,促膝而坐,娓娓而谈。
同年8月初,《雷雨》初稿完成。1933年的深秋,《雷雨》在清华园诞生了,当时曹禺只有23岁,是
清华大学研究院的研究生。
1936年9月,曹禺赴南京,任教于成立不久的中国
国立戏剧专科学校。不久,郑秀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也到南京审计部当了一名小职员。
经过3年的恋爱,后经两家协商,他们决定在南京举行订婚仪式。1936年11月26日,在南京平仓巷德瑞奥同学会,
曹禺和郑秀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
当天,许多文化名人,像巴金、
靳以、
马彦祥、
张天翼等都专程前往参加了这次订婚仪式。巴金还特地挑选了一个洋娃娃送给他们,作为庆贺的礼物。郑秀高兴地说:“我捧到了一个金娃娃,家宝(曹禺的名)要没有巴金的赏识,《
雷雨》不出版,还只是一个穷学生。”
曹禺请田汉入席,田汉说他是专程来贺喜,至于
喜酒嘛,改日再讨扰。说话间,田汉将手中拿着的一卷东西展开。那是一幅中堂,上面是田汉亲手书写的“蜚声诱和”四个大字,下面还画有文房四宝。
曹禺、郑秀一再挽留,田汉坚辞,迈开大步一阵风似地离开了宴会厅。
订婚仪式直到当晚12点,才在欢腾热闹的气氛中结束。
第二年,也就是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8月,日军又大肆轰炸
上海市、南京。
国立戏剧专科学校迁至
长沙市。10月,他们奉令在长沙就地开学。曹禺和郑秀从武汉赶到长沙,两人决定再举行一次正式的婚礼。
于是曹禺和郑秀又在长沙青年会举行了一次婚礼,这次国立戏剧专科学校由余上校长做证婚人,参加婚礼的有
吴祖光等20余人。
1938年初,因为日机轰炸,剧校又开始从长沙向
重庆市搬迁。剧校到重庆后先在七星岗,后定址于
北碚区,经过半年流徙,师生多有散失。到重庆后,
余上沅聘请
曹禺任教务主任。
在重庆,郑秀时常怀念南京的岁月。那时两人朝夕相处,郑秀病了的时候,曹禺几乎天天到郑秀家,给她讲
法国剧本《玛婷》的爱情故事,背诵
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会”一场中罗密欧向朱丽叶求爱的大段优美台词。
郑秀闲着没事就常想:
长沙市婚礼过于简朴,抗战早点胜利回南京再补一次婚礼,搞得再热闹些。不过,这个想法,郑秀从未同曹禺说过。谁也没想到,在
四川省,他俩一待就是8年。
1939年4月,
日本飞机大肆轰炸
重庆市,剧校奉命疏散川南小城
江安县。
曹禺此时发现与郑秀在性格志趣及生活习惯上矛盾渐大。小城生活单调乏味,曹禺忙于事业,郑秀闲来无事,常与剧校几位师母打牌,还常拉曹禺陪打。不久,她与曹禺这段炽热感情产生裂痕。最直接的原因是:“曹禺在四川小镇江安又爱上一位愫芳式的人物”(好友吕恩语,愫芳乃曹禺名剧《北京人》中的女主角,命运悲苦但气质高雅,是曹禺十分欣赏的理想女性。此时,曹禺与郑秀已有两个女儿———万黛、万昭。
次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剧校女学生邓宛生把一位年轻女学生
方瑞(邓译生)介绍给
曹禺,让其帮忙补习英语。曹禺觉得这是一个文静的女子,温柔且善良。从此,曹禺和方瑞逐渐产生爱恋之情,而与郑秀的感情也由此渐渐破裂。
两人单位协商在
中央戏剧学院会议室举行简短
离婚协议,两个女儿由郑秀抚养,曹禺承担
抚养费。离婚后,郑秀终身未再婚嫁。
裁决书刚一读完,郑秀忍不住放声大哭。想到两人当年月下定情、南京订婚和八年离乱中共同经历的艰难岁月,曹禺百感交集,也情不自禁地失声痛哭起来。
晚年
随着岁月的流逝,
曹禺和郑秀都已进入了体弱多病的衰迈 之年。
1989 年8 月,郑秀病重,通过多种渠道提出要见曹禺一面,不知为什么,没能实现这个要求。在人生的最后,她嘴里呼喊着的,仍旧是“家宝”。
郑秀去世后,曹禺在给次女万昭的一封信中,心情复杂地写道:“妈妈故去,我内疚很深。你们——你和黛黛小时我未能照护,只依妈妈苦苦照顾,才使你们成才。想起这些,我非常愧疚。事已过去,无法补过。人事复杂,不能尽述。”
曹禺因重病住在北京医院,未能前去吊唁郑秀,他特意嘱咐女儿买了一只花篮,恭恭敬敬地放在郑秀的灵前。
晚年,
曹禺回忆起他与郑秀的并不美满的婚姻,感慨地说:“在这件事上,她有错,我也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