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二十一章。第一章是国际法院的简介。从第二章到第二十章,对17个诉讼案件和2个咨询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各章包括三部分内容:案情简介、案件程序与裁决以及法律评论。本部分内容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资料来源于国际法院英文案例的第一手资料。在案例材料选择方面,力求“实事求是”反映每个案件的原貌,避免以个人好恶“断章取义”,歪曲案件的实际情况。第二,在每个案件判决部分,不仅仅写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院决定,还附上各个法官的相关声明、个别意见和异议意见。这些声明、个别意见和异议意见有助于我们从广度和深度思考法院的判决以及案件所涉及的
国际法问题。第三,在法律评论部分,一般精选两个问题将
海牙国际法庭判决与国际法治结合起来进行多角度、综合的比较分析研究。也就是说,以案件和法院判中提出问题为重要尺度,对法院在该案中与法院过去类似案件的决定进行纵向比较,对法院决定或法官意见在国际公约和
国际法律实践中的反映进行横向比较,从而对国际法院的实践在国际法中的益、国际法院的实践对国际法的影响以及国际法院面临的挑战和国际法的新发展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得出比较合理可信的结论。将国际法院实践与国际法治结合起来考察,是本部分法律评论的重要特色,也是本书研究贯穿的主线。第二十一章以
海牙国际法庭和国际法治为题对国际法院诉讼和咨询的新近实践进行总结和评论。在正文之后,本书的附录包括中英文对照的部分专用术语和案例名录。
第五章
卡塔尔与
巴林间海洋划界和领土问题案(卡塔尔诉巴林,1991年—2001年)
第七章 洛克比空难事件引起的有关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案(利比亚诉
英国和利比亚诉美国,1992年—2003年)
第十章 依国际法院1974年核试验案判决第63段而提起的对情势进行审查的请求案(
新西兰诉
法国,1995年)
第二十章 关于
联合国和
马来西亚之间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豁免于法律程序所生争议的咨询意见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咨询法院意见,1998年—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