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军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保留成都市正局级)
刘兴军,男,汉族,1962年5月生,岳池县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曾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成都市正局级)。
人物履历
1980.09-1983.07,四川省水利经济管理学校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83.07-1988.01,四川省委办公厅机要处、政治处干事;
1988.01-1988.12,四川省委办公厅办事员;
1988.12-1990.05,四川省委办公厅机关团委专职副书记;
1990.05-1994.08,四川省委办公厅机关团委书记(1987.08-1990.06中央党校附设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4.08-1998.10,四川省委办公厅秘书(副处级);
1998.10-2000.06,四川省委办公厅秘书(正处级);
2000.06-2002.12,邛崃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其间:2000.09-2002.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
2002.12-2006.11,邛崃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5.09-2005.11四川省委党校第35期县委书记班学习);
2006.11-2007.04,邛崃市委副书记;
2007.04-2007.05,邛崃市委副书记,兼邛崃市委党校校长;
2007.05-2008.01,邛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兼邛崃市委党校校长(2004.09-2007.06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
2008.01-2008.03,邛崃市委副书记、市长,兼邛崃市委党校校长;
2008.03-2011.12,邛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3.12,邛崃市委书记;
2013.12-2014.01,待安排;
2014.01-2016.12,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正局级)、党组成员;
2016.12,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成都市正局级)。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1日,成都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决定刘兴军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成都市正局级)。
参考资料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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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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